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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克大學性侵者被入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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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編譯報導)星期三,一名性侵一名約克大學博士生的男子,被安省刑事法庭判處18個月入獄,緩期3年執行。

據680News報導,該案發生於2015年1月31日,被告烏如亞(Mustafa Ururyar)與約克大學博士生格雷(Mandi Gray)在凌晨來到烏如亞住處,隨後發生口交及性交,但格雷聲稱她是被迫的。今年七月,法庭判烏如亞(Mustafa Ururyar)性侵罪名成立。烏如亞本週三出席了量刑聽證會。

安省法官祖克(Marvin Zuker)還下令烏如亞要做240小時的社區服務,和支付8000元的賠償金。最初,刑事庭還要求被告償還格雷在事發後,接受的一些療法的費用1萬元。

刑事法庭律師羅夫特(Jennifer Lofft),反對對烏如亞判處有條件刑期(按嚴格條件監獄外服刑),認為被告犯下嚴重的性侵,應該受到懲罰。羅夫特稱,現在社會上性侵事件時常發生,對該行為的量刑必須能夠阻止他人再犯。

在該案的庭審中,烏如亞聲稱,他與格雷那夜發生的事情是兩廂情願、是她自己同意的。但格雷稱,她與烏如亞那晚去他的住處,是出於對朋友的信任。法官祖克認同格雷的陳述,認為烏如亞所言純屬杜撰,被告實際上是強姦了原告。

由於目前社會在性侵方面存在對受害人的歧視,在處理性侵方面法庭及社會各方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因此原告甚至不惜免去禁止媒體公開其身分的禁令,希望這類事件能夠得到社會更多關注。

在法庭做出裁定後,格雷稱她對判決感到吃驚。她認為這個判決在諸多方面都算是巨大的勝利。司法制度實際上只是做了其該做的事,但判決結果卻令所有人震驚,這是可悲的事情。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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