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柯汶納劃分選區 吳桐淮要提前競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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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8日訊】(記者劉菲西柯汶納報導)旨在增加少數族裔選民代表的加州選民權益法案(California Voting Rights,Act)是否發揮了其預期的作用尚待考證,但毫無疑問正在產生越來越多的訴訟,讓律師們獲益了。

未採用分區選舉的南帕薩迪納(South Pasadena)、亞凱迪亞(Arcadia)、西柯汶納市(West Covina)、杜阿特市(Duarte)等南加城市相繼被告。為了避免巨額律師費,這些市府放棄訴訟,改不分區選舉(At Large election)為分區選舉(Election by District)。

上週二(21日),西柯汶納市市議會定下分區方案,將全市分為5個選區,每個選區產生一名市議員。明年11月,第2、4和5選區將面臨換屆選舉。第1、3選區則要等到2020年。

美國聯邦政府早在1965年就頒布了選舉權利法(Voting Rights Act),只要能證明少數族裔選民選票在不分區選舉中的確被稀釋了,就可以提告選舉不公。2001年,加州參議員Richard Polanco提案修改該法,無須證明有稀釋現象也可提告,而且如果市府拒絕分區敗訴,必須負擔所有訴訟費用。該法案於2002年生效。

全加州有482個城市,現己有59個城市採用分區選舉制,大約50個城市都是2002年新法通過後更改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因為面臨訴訟威脅。2年前Palmdale市府敗訴賠了450萬美元的律師費。因此,加州議會在2016年設立了新法,保護市政府在相似訴訟失敗時,不須負擔巨額律師費。但要求市府在收到律師的警告信135天內,必須修法改變選區制度,同時律師費也限制在3萬美元之內。

把這種官司形容為「勒索」(Blackmail)的華裔議員的吳桐淮(Tony Wu)說,人口超過10萬的西柯汶納市半數居民是西裔,但是5個市議員3個是白人,2個是亞裔。「選不出來不要怪別人。亞裔不投票,墨裔也有同樣的問題。」

他以華裔舉例,說很多人就是因為怕選中做陪審員而不去登記當選民,當申請城市執照(Permit)時,才想到找市議會的華裔議員,「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

他說自己當選要歸功於在城市住了28年,做房地產生意認識了很多居民,曾經幫居民擋下了手機信號塔的建造,受到各族裔居民推舉,才出來競選市議員,不是只受到華人支持。

他還說,華人移民,無論是來自兩岸三地,雖然身在美國,卻保持「過客心態」,關注的仍然是家鄉的新聞,而非自己孩子上學的社區。

2018年新選區劃分後的換屆選舉中,現任市議會成員Mike Spence(第二區)、James Toma(第四區)和Corey Warshaw(第五區)將面臨換屆選舉。2020年任期才滿的吳桐淮表示,為了政策持續性,他也要提前參選。

吳桐淮說,改為分區選舉後,西柯汶納市議會的換屆變得有些複雜,所以他要趁熱打鐵:「我如果不出來提早選,到2020年就不能連任,要等2022年才能連任。如果(提早)出來選,就可做到2022年,就不會跛腳。」◇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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