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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判刑 陸委會:1300台人在陸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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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9日訊】台灣公民李明哲遭中共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11月28日被中共判處5年徒刑。陸委會表示,除了李明哲外,目前尚有約1,300名台灣人在中國大陸服刑。

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前民主進步黨黨工李明哲,是第一位被中共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也是中國今年起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後,第一個被控此罪的境外NGO工作者。李明哲28日被中共判處5年有期徒刑。對此,陸委會說,這項結果勢必對兩岸交流帶來嚴重負面影響,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台灣各界沒有辦法接受,與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完全背離。

陸委會也指出,李明哲基於對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中國大陸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經驗的相關言論與網路傳遞,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陸委會也指出,經洽法務部瞭解,陸方曾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工作會談時,提供台灣非正式統計數據,說明約有1,300餘名國人在中國大陸服刑。至於其中有關政治案件、或被剝奪政治權利人數,並無相關統計。

陸委會指出,國人在陸服刑的權益保障包括家屬探視、健康醫療、訴訟權益、請求接返等權利,政府除與陸方簽署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就相關事項建立制度化規範外,針對個案也會透過協議管道協處。

責任編輯:鍾元

顏丹:「兩岸」監獄的天壤之別說明了什麼?

【大紀元2017年06月12日訊】網絡上有文章寫道,「在台灣旅行,最震憾的是在監獄裡觀看犯人演出」。這樣一句簡單的描述,或許會讓不少大陸人心生疑竇。難道說,台灣的監獄可對外開放、允許參觀?難道說,被關押的犯人還有機會發揮自己的表演天賦?甚至能搞出一台可供人觀摩、欣賞的專業演出?這些恐怕只有大陸人才會提出的問題在上述這篇名為「台灣遊記」的文章中都得到了最確切的回答。

據文章中被獲批參觀台灣彰化監獄的這位遊客介紹,他和朋友一行四人坐計程車到達獄區時發現,「與大陸常見的高牆密閉,入口持槍站崗,不許閒人靠近的監獄不一樣」,這裡「不需要檢查放行、而是直進直出」;「進入監獄的院子後,拍照等等都很隨便,無人干涉,也沒有軍警」。在典獄長的親自帶領下,他們進入監區,欣賞了兩場比在網絡上看視頻要震撼的多的專業藝術表演。

第一場是由「工尺譜樂團」演奏的絲竹管弦樂,這個樂團因使用古代記譜方式——工尺譜而得名,而這一方式在中國大陸沒幾個人能懂。第二場是由「優人神鼓」進行擊鼓表演,在場有內行人士介紹說,「這樣的一場演出,鼓點可能數以萬計,13人樂隊能夠做到一拍不誤,那是很高的水平」。很難想像,這樣的高水平演出竟然是由一群在押犯人呈現出來的。而負責指導他們的,都是從監獄外面請來的行家、甚至是始創者。

更難想像的是,原本「優人神鼓」的表演是台灣新近發展起來的一種頗為知名的藝術形式。其不少作品曾獲得了多個藝術獎項以及國際藝壇的盛譽。然而,如此名聲大噪的藝術團體卻有機會從行內流向行外,由藝術精英流向弱勢群體,並在彰化監獄紮下根來。據悉,「優人神鼓」與彰化監獄結緣,是得益於台灣政府行政院下撥款項,請文化團體進行藝術下鄉活動,這才讓平時無緣藝術的社會底層,有機會分享到藝術的美好。

就這樣,曾經的犯人因為有了接觸音樂和藝術的機會,居然成了能完成專業表演的鼓樂藝人。有的在出獄之後,還正式加入了專業團體,不僅能自食其力,還擁有了高超的技藝和特殊的才能。這種能讓犯人改邪歸正之後,感悟到生命的意義以及生活的美好的教化,誰能想到,在台灣的監獄中其實已存在了多年?

正是秉承著這樣的思路,台灣原本就為數不多的監獄不僅扮演著藝術學校的角色,並且成為了面臨失傳的傳統工藝的繼承者。除了「優人神鼓」項目,監獄還教授犯人製作花燈、蕎麥麵以及草編、葫蘆雕刻等10多項手工藝技能,同時也傳授陶藝、繪畫、音樂等藝術技能。

不得不說,這種在台灣監獄中所表現出的高度文明是中國大陸的監獄根本就無法企及的。或許有人會說,光搞藝術有什麼用,犯人又不可能人人都當藝術家,他們表演的再好能當飯吃嗎?這話可算是說到點上了。在台灣的監獄,受刑人(台灣對犯人的稱呼)會表演還真能當飯吃。以「優人神鼓」為例,在始創者的精心培育下,表演者們的水平與日俱增,甚至可與社會上的專業藝術團體媲美。他們只要受邀到社會上演出,出場費至少有50萬台幣。

事實上,「表演」只是台灣監獄裡的受刑人獲取酬勞的方式之一。只要參加勞動,獄方都會給他們工資,多的一個月能拿到兩萬多台幣(合四五千人民幣)。「受刑人在獄中不僅不需要家裡給錢,反而能給家裡寄錢」。一些犯人家屬如果突然覺得寄的錢少了,甚至可以寫信到監獄詢問。然而,一想到大陸,我們卻只能說,這樣的情況根本就是在截然相反的上演。

一位曾蹲過大陸監獄的企業家在海外接受採訪時表示,「美國和全世界都不要進口中國(大陸)的塑料花,因為那些看似豔麗多姿的假花背後,是血汗、是人的生命、是被掏空的指甲、是被電棍點擊的不眠日夜」。從這段親歷者的控訴中,我們不難想像,在大陸監獄中被強迫勞作的犯人們究竟會受到怎樣的非人待遇和折磨。

事實上,我們從無數擁有著光鮮外表、裝有高牆鐵網,卻戒備森嚴、從未敢打開大門、接受參觀的監獄、勞教所的陰森氣氛就足以看出,若非高牆後掩蓋著不為人知的罪惡,又何必在高牆及建築的外觀上做文章?若非在門裡幹著齷齪的勾當,又何必把心思花在如何裝點門臉上?犯人都在牢獄之中,又沒站在外面,只要能對外開放,大膽的讓人來參觀,什麼謠言、抹黑不就自行消失了嗎?

此外,通過網絡搜尋,我們還發現台灣、大陸監獄所呈現出的另一個天壤之別。有媒體報道,2004年6月,台灣彰化二林監獄舉行了為期25天的「第八期法輪功研習課程」。在這25天裡,主辦單位、受刑人和法輪功學員一起密集的讀「轉法輪」一書以及練習法輪功五套功法,使受刑人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自民國九十一年來,法輪功學員就受邀到彰化監獄,義務協助受刑人的教化工作。監獄除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無私協助表示感謝之外,也稱讚法輪功對教化所起到的正面作用。相比台灣監獄的邀請、感謝與稱讚,大陸的監獄、勞教所卻18年如一日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偌大的監獄,竟然容不下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而他們被酷刑致殘、致死的不計其數,甚至還被公、檢、法以及醫院合謀強摘器官、獲取暴利。

從「兩岸」鮮明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台灣監獄所彰顯出的文明,是從「善」的角度對曾經的惡人進行教化,最終讓惡者從善。無論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都能感悟到善的力量與對生命的希望。而大陸監獄所隱藏的罪惡,則是那些喪心病狂的管理者用極「惡」的方式,對無辜與良善實施慘無人道的迫害。

兩岸「監獄」的對比,所體現的不僅是在管理以及人事上的差異,更重要的是對人、尤其是對一個生命的尊重與教化,所演繹出的天壤之別。可以說,這就是文明與罪惡的對比,也是民主與專制的較量。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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