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傳播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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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3日訊】今年5月12日,廣州天河區長興派出所和天河區國保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為由,非法綁架了給當地警察郵寄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楊秋仁、楊金花,並將他們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10月30日,中共天河區法院又對兩人非法開庭,欲判其有罪。

據明慧網報導,當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楊秋仁和楊金花戴著腳鐐手銬被帶到法庭。在律師的強烈要求下,法庭才摘掉了他們的手銬,但一直違規不摘腳鐐。楊秋仁雖然在看守所被迫害致身體消瘦、走路不穩,但說話落地有聲,他義正辭嚴的質問法官: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卻遭中共殘酷迫害,自己郵寄真相資料是在澄清事實,究竟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

在法庭上,律師擺事實講道理為楊秋仁、楊金花做了無罪辯護,認為本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兩位法輪功學員信仰合法,要求法庭將他們當庭釋放。

律師在辯護時指出,首先,楊秋仁、楊金花向長期以來一直迫害自己的員警郵寄真相資料,是合法的。他們郵寄的是法輪功學員無辜被迫害的資料,情況屬實,犯罪的四要素一條也不具備,更沒有受害人,根本不構成犯罪;

其次,法輪功教人向善。公安部和國務院辦公廳公佈的十四個邪教組織名單中,根本沒有法輪功。(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江澤民集團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第三,印刷、製作和發放法輪功出版物是完全合法的,兩高的司法解釋不是法律。2011年,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早已明確廢止了1999年發佈的「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和「查禁印刷法輪功類出版物」的通知。

第四,我國憲法規定信仰合法。法輪功學員是因為政治的原因被迫害,即使現在冤判他們有罪,歷史也會判他們無罪。今天的囚徒一定會成為明天的英雄!

眾所周知,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和中共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千千萬萬像楊秋仁、楊金花這樣的法輪功學員,為了讓廣大的中國民眾免受中共謊言的蒙蔽和毒害,頂著壓力冒著風險,堅持不懈的向他們講述著法輪功被中共非法迫害的真相。他們的信仰一絲一毫都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他們講述法輪功真相的大善之舉同樣也一絲一毫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真正違反法律,應該受到法庭審判的不是信仰法輪大法和堅持傳播法輪功真相的楊秋仁、楊金花們,而是非法鎮壓法輪功的江澤民和中共,是非法抓捕楊秋仁、楊金花的惡警。律師在法庭上為楊秋仁、楊金花的辯護,同樣適用於千千萬萬的楊秋仁、楊金花們!

最後,特將楊秋仁、楊金花的律師奉勸法官的話轉送給所有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哪怕是身不由己,也要讓良知做主。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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