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司法政策 警察透露甘肅當局下文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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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2日訊】近日,甘肅省白銀市法輪功學員陳方華,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而被白銀市平川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

據明慧網報導,2015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政策後,同年6月,陳方華依法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控告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

此後,陳方華無端遭到當地公、檢、法部門的迫害。警察告知陳方華,白銀市當局下文件,凡向「兩高」訴江的,就以擾亂公、檢、法的罪名拘留。

2015年10月15日早上8點30分,白銀市平川分局國保大隊主任劉永清等人強行綁架陳方華到平川分局,以詢問訴江為由,欲強行拘留他。在陳方華妻子的強烈要求下,最後「取保候審」(繳納保證金,出具保證書,暫時免除羈押的強制措施),當日中午才得以回家。

2016年1月21日,平川分局國保大隊劉永清、王鐸等將陳方華構陷到平川區檢察院。陳方華被迫流離失所。

11月,在外流浪的陳方華回家。

11月25日,平川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再次因控告江澤民綁架了陳方華。當日他得以回家。

2017年2月27日,陳方華接到平川區法院的通知,得知他將在2017年3月1日至3日被非法庭審。他因而再一次被迫流離失所。

2月28日下午,平川區公安局、平川區法院人員到陳方華家,威脅其家屬簽字:如果不簽,陳方華就會判重刑;簽了,可以輕判。家屬因害怕而簽字。

3月22日,平川分局國保大隊張姓警察及平川法院一行三人,再次到陳方華家中騷擾,強迫本人簽字,未果。

6月15日早上9點多,陳方華在自家樓下被平川區長征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于明、王朝彪夥同居委會人員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平川區看守所至今。

修煉後無病一身輕

陳方華,現年62歲,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煤業集團退休職工,家住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靖遠煤業集團生活總公司南二區。

熟悉陳方華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舉止文雅、說話平和、開朗大方的好人。他妻子常年身體不好,他每天都悉心照料,從不厭煩。

陳方華以前有心臟病、肩周炎、咽喉炎、頸椎病、風濕性關節炎、肺瘤等多種疾病,整日痛苦不堪,經中西醫各種治療不見好轉。1996年,他開始修煉法輪功,各種疾病不翼而飛,尤其神奇的是他居然咳出如杏子大小的肺瘤。

此後,他感到身輕體健,經過不斷修煉,不好的脾氣改變了,為他人著想,樂於付出,與人為善,他每天樂呵呵的,家庭更加和睦。

多次遭綁架 被冤判三年

1999年「7.20」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陳方華遭到所在的靖遠煤業集團生活公司書記和保衛科長的不斷騷擾,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

2001年1月21日,單位以他兩次進京上訪為由將他綁架,並對他進行非法審訊。

2002年2月22日晚8點半左右,白銀市平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孫杰帶許多警察闖進陳方華家,扛著攝像機到處錄像,將家裡家具砸爛,搶走4600元現金、戒指、耳環和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

隨後,陳方華被他們綁架到平川公安局,被銬在值班室的暖氣管上。

晚上,政保科科長帶領五個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大打出手,聲稱:「給你扒層皮!」打掉了他的一顆牙,用腳猛踢他的腰部,使他的腰部嚴重受傷,然後給他砸背銬,稱為「背大刀」,還不讓他睡覺。這樣連續折磨了三天三夜後,他被送進平川看守所關押35天。

2002年3月27日,平川公安局又預謀把他送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勞教所看到他傷情嚴重,拒絕接收。警察只好把他送回家。

2008年8月26日,平川檢察院勾結平川法院對陳方華進行了非法審判,判刑三年。陳方華不服,上訴到白銀中級人民法院,被維持原判。

2009年5月15日,陳方華被劫持到蘭州監獄。在十一監區受到殘酷迫害。#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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