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案 小米輸給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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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沙莉編譯報導)小米公司試圖將小米平板電腦「Mi Pad」註冊為歐盟商標,在蘋果公司提出申訴後,歐盟第二高級法院「普通法院」裁定「Mi Pad」不能註冊,因為該名稱與蘋果公司的「iPad」極其相似,消費者很可能被兩個標誌的相似性所迷惑。

小米2014年首次推出平板電腦,屏幕尺寸、分辨率都非常接近蘋果的iPad Mini平板電腦,多彩塑料機身也與廉價iPhone相同。同年,小米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提交申請,將Mi Pad註冊為歐盟商標。不過,隨後蘋果提出申訴。歐盟知識產權局支持蘋果的觀點,即消費者會認為Mi Pad是蘋果iPad商標的變種。

小米隨後向歐盟第二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於12月5日被駁回。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Mi Pad開頭的字母M,不足以抵消這兩個標誌之間高度的視覺和語音相似性。」

法院裁定Mi Pad不應該被註冊為商標,因為消費者很可能被標誌的相似性所迷惑。

法院同意歐盟知識產權局的決定,表示說英語的消費者有可能將「mi」理解為「我的」,並以同樣的發音讀Mi Pad和iPad的「i」。

雖然小米可以繼續向歐盟法院就裁決提起上訴,但很可能無法註冊為歐盟商標。

小米的全稱是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這是中國一家專注於智能硬件、智能家居以及軟件開發的企業,於2010年4月6日成立。小米的標誌是一個「MI」形,是「Mobile Internet」的縮寫,同時也是米字的中文拼音「mi」的大寫,代表小米是一家移動互聯網公司。#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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