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排名洗牌 A至F評級新制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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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易永琦美國休斯頓報導)德州公立學校從明年八月份開始,將會收到德州教育局給出的A至F五級學校評定,從而改變以往對學校評級所使用的「達標」(Met Standard)與「有待改進」(Improvement Required)的二級評定方式。

A至F五級學校評定機制是2015通過德州議會立法,將於2018年八月開始執行的新政。A至F五級評定包括學生教育和學校綜合表現兩部分。學生教育評定還分為STAAR考試成績、成績有無提高、低收入家庭學生學習表現、學生對畢業後的去向準備、以及參與社區服務表現等五項。總體上,每個學校會收到六個指數評分。

公立學校評定方式

德州學校的評級在數年中經歷幾次改變,2011年以前採取基於TAKS(Texas Assessment of Knowledge and Skills)考試的五級評定:Exemplary(模範,最高評級)、Recognized(優秀)、Academically Acceptable(合格)、 Academically Unacceptable(不合格)。

2013年正式改為依據STAAR(State of Texas Assessments of Academic Readiness)考試而實施「達標」(Met Standard)與「有待改進」(Improvement Required)的二級評定方式。

2018年將改為實施A至F五級學校評定。今年一月初,德州公立學校參與了新政實施前的預測試,結果令人大跌眼鏡,能夠拿到全「A」的學校寥寥無幾,以前的「模範」學校的評分單上出現C和D的評分。

A至F評定新制的爭議

學校和家長對預測試的結果反映兩極。支持者認為新的評定機制為家長們了解學校,提供了詳細的內容,增加了透明度。反對者表示A至F評級存在弊端,抹殺學校多元服務的體制,對學校沒有積極作用。

教育標準與評估領域的專家John Tanner表示不支持A至F評級制度,他認為,基於考試成績的評級制度(Ranking)存在弊端,評級制度的定義,其運作結構本身就存在事先篩選,例如「平均值」、「通過」和「非通過」的百分比設定,以及評比參數有限等問題。Tanner說,評級制度反映的是學校學生的社會經濟狀況。

Tanner表示評級制度應該考慮不同學校的不同情況,他說:「我們應該針對每個不同的學校,確定所使用的衡量指標是合適,理清哪些是學校首要改進的,哪些是他們要著手考慮的,應該根據這些來建立衡量指標,而不是所有學校使用同一個衡量機制。」

目前,已有至少152個校區對德州教育局A至F五級學校評定規則表示反對,也有德州議員向第85屆議會提交議案要求修改對學校A至F評級制度。

責任編輯:王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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