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Uber暫熄火 綠委喊讚藍委批三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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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被稱為「Uber條款」於上月上路後,交通部公路總局至今已陸續開出48張舉發單,舉發單送審後,台北市監理所並於2日共發出11張處分書,對Uber開罰2億3,100萬元。Uber公司則宣布,將在2月10日起暫停在台服務,並希望與政府重啟對話。對此,有立委表示,Uber長期營業不納稅、駕駛不納管、乘客不納保,以此賺取暴利,收攤代表新政府有執法的意願及魄力;不過也有立委認為,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讓產業、消費者、政府三輸。

網路叫車服務「Uber」在台推出年多以來,爭議不斷,俗稱「Uber條款」的《公路法》第77條修正案1月6日上路後,Uber已被取締超過48次,累積罰鍰預估超過11億元。台北市區監理所表示,針對Uber違規情形,截至今(2017)年1月6日公路法修正前,已開罰513件,計7,325萬元。公路總局2日更開出11張處分書,總計開罰2億3,100萬元,並勒令Uber歇業。隨後Uber公司也宣布,自下週五起暫停在台服務。

Uber表示,進入台灣市場至今成功拓展服務至4個城市,並提供了1,500萬趟的搭乘服務。然而,在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及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等情況下,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未來希冀重啓和政府的對話,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交通部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不要為法令上的一個可能行動,影響到大家共同合作的機會,希望Uber在納管、納稅、納保險等前提下,保障消費者權益,朝多贏的方面努力,促成與本地業者合作的可能。

數位與產業融合 促「本土Uber」

對此,鄭運鵬表示,Uber在4年來服務了1,500萬趟旅次,若平均一趟只算100元,就是15億元的營業額,但據他了解,Uber累積納稅僅不到3,000萬元,顯然規避納稅。不過他強調,不論Uber是否要繼續在台經營,交通部都應該把行動裝置配對、定位、規劃的系統,納入新一代的計程車管理標準,甚至要整合進下一代的里程表裡,並開放「多元化計程車方案」,讓計程車司機可以跨車行、讓業者可以跨直轄市,台灣的「本土Uber」才有可能發展。

許毓仁則認為,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法就像一把利刃,一刀切下,兩邊都流血。他強調,本會期他會致力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也想修訂網路媒合業專章,因為「法是一把雙面刃。好的法能帶動台灣產業發展;價值倒退的修法會讓產業、消費者、政府三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說,Uber在台爭議已久,其引人注目的原因就是「共享經濟」,如今Uber決定暫停在台服務,後續Airbnb等「共享經濟」產業在台發展必定大受打擊。他強調,交通部與Uber「火車對撞」下,消費者受害卻沒人討論,政府單位須重視。

此外,Uber司機也發出聲明,指出Uber的本意是希望為台灣小客車運輸業注入活水,並提供短程需求者價格較實惠的搭乘方式,同時為普遍低薪的台灣,增加一份時間自由的兼職工作。並提到,之後,部分司機會轉白牌車以現金繼續營業,部分恢復一般人身分,檢舉計程車違規行為,更多的司機是,不知何去何從。目前也正在討論,考慮上街頭,或是到交通部表達訴求。◇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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