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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自行車闖紅燈 少年遭扣3分

多倫多少年Isaac騎自行車闖紅燈被開交通告票,不但罰款350加元,還被扣了3分。(Roberto Machado Noa/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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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編譯報道)多倫多少年Isaac騎自行車闖紅燈被開交通告票,不但罰款350加元,還被扣了3分,但按照法規,騎自行車違章不應該被扣分。至今還不知道這個錯誤發生在哪個環節。

據這位少年的母親說,當時交了罰款後以為就沒事了,之後收到交通廳發來的一封信,說他的駕照被扣了3分。這家人於是開始了各方聯繫把扣分取消,聯繫法庭服務、交通廳,甚至在Facebook上呼籲,但至今毫無效果,於是聯繫了媒體。

負責交通服務的警員克林特·斯蒂伯(Const. Clint Stibbe)接受CityNews採訪時說,這個錯誤可能是溝通不夠,或者是職員輸入錯誤,而不是警察的錯誤,因為告票上有一欄「是否是機動車」,警官沒有勾選這一項,警官發的告票信息是準確的。他說:「告票是怎樣被抄寫下來傳到交通廳和法庭的,這裡可能存在問題。」

斯蒂伯確認,如果不是機動車,就不會扣分。但是大部分交通規則也是適用於自行車的,也就是說騎自行車違規會被罰款。不過,按照安省《公路交通法》騎自行車不會被訴超速或者不清醒駕駛,這兩項違規只適用於機動車。

責任編輯:孫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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