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農地種電2000件 9成5使用良田

人氣: 177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7年04月12日訊】農業設施可申設太陽能發電3年多,誕生2千餘案,「大部分」竟是光電業者申設;政府規劃沿海劣化田僅占110件、約5%,其餘在良田,恐與業者用好價格容易租地取得經營權有關。

農委會從民國102年10月9日起施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原意要讓農田可以使用綠能,減低務農成本,但假務農亂種電傳聞卻出現,並真有實例發生。

報載經濟部統計申設案第一名的是雲林的741件,第二名是彰化432件,嘉義第三名312件,台南第四名309件,屏東第五名222件。

且去年底止至今,台南市查處最力,廢止件數從60多件增至70件,占最新統計廢止件數81件的絕大多數,排第一名,其他縣市多僅零星件數。

農委會管理農地農用,但是農田申設太陽能設施資料統計,經濟部從未同步提供即時資訊,不利管理。農委會表示,相關申設案件,第一階段雖是跟地方農政單位申請,第二階段要申請准用躉售電價售電給台電,則是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其所掌握的農業設施申設太陽能件數、面積等即時資訊,都是看報導才知道。

農委會也說,報載經濟部統計至105年10月底,全國計有2018件農業設施申設太陽能發電,居多可能都在良田,政府規劃沿海劣化田供光電業者申設太陽能發電使用,但是申設件數、占比相對小。

農委會說明,沿海劣化田,包含因鹽化等因素不利耕作、地層下陷的田地面積,共18區,計1253公頃,位在雲林的台西、四湖、口湖,嘉義的東石、布袋,以及彰化的芳苑、大城,申設只有110件、用地41公頃。

另外歸環保署列管的受污染農地374公頃,申設案件甚至掛零。不過農委會說,污染農地可能分散各地,沒有形成完整區塊,不受光電業者申設青睞。

光電業者比青農易租到田,衍生良田亂種電。農委會並說,依據各地方政府彙報的申設案件,「大部分」都是光電業者申設,並非農民,因為光電業者租田的「價格好」,可能因此比想務農卻沒田可種的青農容易租到田,而地方政府告知,業者租到田後就取得經營權,因此大部分申設案都是光電業者申設。(轉自中央社)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