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5月15日訊】陜西西安的馬女士近日為亡父留下的一個18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存摺奔波在銀行和法院之間。銀行稱,21年前,其父到銀行辦理過存折掛失,並提取了所有存款,但銀行不能出具掛失手續,馬女士將銀行告上法庭。
據報,馬女士的父親於2003年60歲時突發急症去世,十幾年來,母親一直將父親生前的物品保留原樣不動。今年2月,母親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了一張信用聯社的存摺,內有18萬元。
隨後,母親持存摺前往戶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餘下信用社取錢,但被告知存摺年久需要查帳,還複印了存摺。幾天後,馬女士的母親再去銀行時,銀行收走了存折。經過多次討要,馬女士將存摺要了回來,但存摺上卻多了「註銷」印章以及「96.1.16銷戶」的手寫筆跡。
銀行工作人員給出的理由是,當年因存摺丟失,馬女士的父親補辦了一張存摺並支取了所有餘額,並拿出一個編號同為「599」的存摺以及一份取款憑條,還有馬女士父親的簽名。
對於銀行出具的理由及不提供掛失手續,馬女士表示無法認同,並指存摺上的簽名並非他父親的筆跡,
隨後,馬女士將餘下信用社告上了法庭。
事件引發網民關注。「銀行在他人持有的憑證蓋新章、加註銷詞語,不合法也不合理。」也有民眾與馬女士持有同樣的質疑,銀行管理混亂,為何不能提供掛失手續?
責任編輯:洪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