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繼承3千萬美元 取款時變3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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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文凈報導)很多人把錢存入銀行,一是因為安全,二是因為有利息,福建福清葉先生繼承了伯父30年前存入銀行的3000萬美金巨款,但是去取錢時卻被告知只有3000美元,金額為什麼相差這麼大?事情究竟怎麼回事?

福建綜合頻道第一幫幫團報導,日前福清的葉先生向他們欄目反映,他的伯父在印尼做生意,回國的時候帶回了一筆3000萬美元的巨款,先後兩次存到了福州津泰路的一家銀行。由於伯父的國籍是印尼,因此存款業務選擇的是代保管通信存款。

正是選擇了這個業務,所以他的伯父就把存款的回執單交由銀行保管。據說,由於存款數額較大,他伯父拿出一張本人的照片,還有背面簽上印尼的名,和存款單一起委託銀行的人保管。他伯父去世之後這筆遺產就留給了葉先生等人。

得到繼承權之後,葉先生就去銀行取錢。可是銀行卻告訴他,葉先生的伯父當時存的並非3000萬美元,而是3000美元,隨後銀行提供了一份存款單的複印件。通過視頻可以看到這份複印件蓋章的印記比較模糊,後面的尾數有零有整。

葉先生的家人認為這份複印件不是底單,要求查證,可是銀行卻不肯。隨後雙方對簿公堂。

在庭審當中,銀行始終無法提供存單的原件,但是第一次開庭法院認為銀行提供的存款單真實有效。然而葉家兄弟不服,提起上訴,而後法院認為銀行的證據不足,不能夠足以證明存款金額。

大陸記者陪同葉先生到當時的銀行進行諮詢。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當時的情況。但是,如果葉先生需要查閱一些資料,就需要通過律師走一些途徑來查詢。

而對於這件事情,八閩律師所郭時穎表示,當事人可以要求銀行提供存款時的憑證,如果銀行沒有,就要承擔舉證不利的責任。

葉先生一家主張的三千萬美元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不過同樣銀行方面提供的三千美元的證據,也被法院認定為證據不足。隨後,葉先生他們又打了多年的官司,可是最後不僅這錢的數額沒弄清楚。反而他們的繼承權不被法庭認可。

法院認為,葉先生一家人之前在公證處所做的遺囑公證,適用法律錯誤,只有根據印度尼西亞法律確認了合法繼承人之後,他們才具有本案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

之後,葉先生又再次上訴,法院最終維持一審判決。

那麼葉先生一家現在該怎麼辦?八閩律師所郭時穎認為,葉先生的伯父是印尼人,存款在中國,葉先生必須要到印尼的法庭提起訴訟,確認繼承人身份,之後到大使館認證,才能重新獲取這場官司的主體身份。

這篇文章報導之後也引發大陸網民的關注,有網民認為,3000萬美元在80年代是一筆巨款,不可能的。網民「甜菜之友」說,30年就找不到原件對銀行業絕對不正常,如果在國外這種情況最後屬實直接就能造成擠兌了,連30年的憑單都保存不了。這家銀行還有信譽可言?也有網民表示,「都30年了,銀行的那些貪圖者早作假了。」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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