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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赴中探李明哲 李凈瑜再辦台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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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陳懿勝、陳建霖台灣台北報導)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失蹤超過兩個月,近日中共政權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義逮捕,李妻李凈瑜原在4月10日要搭機飛北京營救丈夫,台胞證卻遭註銷,無法成行。李凈瑜31日大動作發出兩份函文,分別給陸委會、法務部,要求協助辦理台胞證,希望陸委會協助她向中共政府重新申請台胞證,赴中國探視丈夫。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下一階段如何協助李太太、讓李明哲安全回來,是陸委會重要工作,其中家屬探視非常重要,已找法務部等單位開會,將積極向大陸爭取家屬探視;她提到,台胞證是技術面問題,接下來李明哲案進入法律程序,陸委會建議家屬聘請律師。

李凈瑜透過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的line群組出示兩份發出的函文,其中一張發函給陸委會,請陸委會秉持人權與人道原則,協助李凈瑜重新辦理台胞證。

另外,李凈瑜也向法務部發出函文,請求協助向中共政府提出人道探視的要求;兩份函文副本都給總統府、法務部、海基會。

施明德妻子陳嘉君提到,李凈瑜之前台胞證被取消,在國台辦定罪逮捕後,李凈瑜希望到中國探視丈夫,「我們現在希望可以儘快,希望法務部、陸委會可以協助,讓她的台胞證重新辦理」,陳說,家屬探視,是一般文明國家都是很正當的事情。

法務部:仍未接獲相關通報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31日表示,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精神,法務部已經多次要求中國相關部門,將李明哲的現況即刻通報我方,但至今仍未接獲通報。

陳明堂表示,依過去跨國電信詐騙案, 台灣嫌犯被遣送中國時,都會有相關通報,但李明哲案至今(31日上午)還沒有收到中國方的通報,也沒有通報李明哲被關押在何處。法務部會繼續要求通報,並希望中國能夠就家屬探視與律師接見部分儘速回應。◇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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