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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降 房子買虧了 買家想悔約退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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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大多倫多地區房價連續多年飆升後,終於因省府房市多項遏制政策冷了下來,房價一跌再跌。在房價巔峰期買房的人現在腸子都悔青了,有些人想悔約,但真正實施起來,許多人發現買房合同不是想悔就能悔的。

本月初大多區有位賣家向CTV新聞透露,前不久賣房後他準備搬家幾週前,買家來信說想重談合約,要求降價,推遲交接日期,提供賣家借出住房按揭貸款(Vendor Take-back Mortgage,賣家借出房價的一部分給買家,以填補房屋成交價與銀行貸款之間的差價)等,被他一口回絕。

房產訴訟律師兼地產經紀泰勒(Shaneka Taylor)女士說,有些買家雖可能會想出調整買房協議的好點子,但買家要想正當悔約,只有少數幾個合法途徑。

幾個正當悔約途徑

一個途徑是買房合同是有條件合約,雙方在合同中達成的條件無法按時履行,導致合約自動失效。多數這類合約條件是驗房合格,但買家不能因驗房時發現的一些小問題就隨便悔約,必須提供法律上的依據,證明驗房報告或公寓物業狀況證明(condominium status certificate)無法滿足合約繼續履行條件。

第二個辦法是賣方物業交接過戶時存在問題和糾紛,如物業被置留、有施工通知或施工許可等。這種情況下,買家可取消合約。

另外一個辦法是,正式交接前物業破壞嚴重,如洪水導致物業被損壞又沒能修復。此外,買家如能證明賣方物業陳述故意隱瞞,如隱瞞物業此前火災、水漬或嚴重潮濕長霉等情況,也能取消合約。泰勒說,問題是,買家很難證明這種情況,因此買房時一定要請律師。

買家悔約餘地不大

房屋買房合同屬私人信息,不要求向政府備報,因此自房市降溫後,到底有多少買家悔約導致賣家陷入兩難困境,目前還無具體數據。多倫多有幾位地產律師透露,最近的確發現越來越多買家想重談合同,通常是買家在交接日期時發現自己的開價遠高於當時房價想悔約。

泰勒說,在房屋買賣上,買家後悔餘地不大。一旦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就等於是進入具備法律約束效力的合約。如果合約不是有條件合約,或條件被免除,雙方就得履行合同。買家如想中途退出,或將房子以低價轉手,賣方可起訴買方和第一買方。當然,打官司雙方都得花錢。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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