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分屍案 閩全家5人被冤判13年 今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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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昀綜合報導)13年前,福建寧德繆新華與父親等全家5口人,因涉嫌故意殺人分屍案,分別被判死緩等刑期。期間,繆新華及家人不斷上訴,2017年9月12日,此案再審改判5人無罪。

一審二審均判有罪

據《中青在線》報導,2003年4月,繆新華被控因生意上與女友產生糾紛,將其殺害並分屍。雖然案件有諸多疑點,如:證據不足,刑訊逼供,但寧德法院一審、二審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緩。其4名家人也因包庇罪分別獲刑入獄。

法庭二審判決稱,案發於2003年4月6日,繆新華與前女友楊某因生意產生紛糾,二人在家中爭執,隨後繆將女友掐死。繆的父親、二弟為掩蓋罪行,將楊女抬到一樓浴室,用菜刀分屍,然後與繆的三弟、叔叔將屍體放入膠袋,棄於一處舊屋內。

2004年,寧德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其他4名家人因包庇罪,分別被判囚2至4年。

律師:證據不足

德繆新服刑期間與家人堅持上訴。

2004年,福建省高院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6年,寧德中院二審改判繆新華死緩,4名家人的刑期卻被增加到3至8年不等。

幫助繆新華的北京律師毛立新說,案件有許多疑點,如:在犯案用的菜刀上未驗出人血,繆新華等人供述的現場也未驗出楊女的血漬。拋屍現場、拋屍用的膠袋,均沒有提取到繆等人的腳印、指紋等痕跡,死者物品的去向亦沒有查清。

此外,繆新華等5人的口供前後不一致,當事人還稱遭遇了刑訊逼供。

報導稱,從2006年開始,繆新華的父親、叔叔和2名弟弟陸續刑滿釋放。

2016年6月,父親繆德樹去世。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說,父親在去世前曾說,倘若沒有獲得清白,不要將其下葬,否則他死不瞑目。

2017年7月28日,福建省高院再審開庭改判5人無罪。

中共司法腐敗下的冤案

近年,大陸陸續出現數宗冤判得到昭雪的案件。其中聶樹斌、呼格案轟動了社會。

1994年夏天,河北省女村民康菊花在玉米地遭奸殺,當年20歲的聶樹斌被判是凶手,並於1995年4月被槍決。十年後,2005年1月,強姦慣犯王書金在河南落網,他供述自己是殺害康菊花的真凶,卻遭法庭否定。

聶樹斌的母親堅持為兒申冤。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宣告,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案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聶樹斌無罪。

另一宗是呼格案。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法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在定案行刑後18年後被糾正。

除了呼格案和聶樹斌案,大陸還發生了許多類似冤案,如:海南陳滿蒙冤牢獄23年,河南李懷亮服刑12年後被宣告無罪等等。

濫殺無辜、刑訊逼供製造冤案,令民眾氣憤,譴責在中共制下,政法委和官員干預司法、草菅人命、按需殺人,以及喉舌媒體則為中共站台,配合掩蓋真相的罪惡行徑。#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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