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純網媒採訪 政府提四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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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建鵬綜合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宣布,合資格的純網媒可以申請採訪政府新聞發布會及傳媒活動,運作半年後再檢討。記協歡迎政府開放網媒採訪的決定,會繼續跟進和監察網媒在申請認證過程及未來採訪活動中,是否能夠獲得公平和合理的待遇。

林鄭月娥昨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網媒日漸普及,政府一刀切不讓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新聞發布會的做法已不合時宜。政府新聞處參考其它地方及國際機構做法,並諮詢本港5個新聞業界組織後,完成開放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的研究,制訂有關採訪機制。她強調機制要確保「採訪及報道政府新聞專業性」,政府會6個月後檢討機制。

對於有傳統傳媒擔心,容許純網媒採訪可能會攤薄傳媒發問時間,林鄭月娥指,已將要求司局長等官員,適當延長新聞發布會時間,及在選擇場地時兼顧人數問題。又說開放網媒採訪是大勢所趨,希望他們能接受。

政府新聞處公布4項申請要求,包括提交申請前三個月內定期在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5日更新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合資格機構可申請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收取政府發出的新聞稿及採訪通知,以及進場採訪政府新聞發布會及傳媒活動。

若傳媒機構沒原創內容、複製其它傳媒機構報導為主,鼓吹性刊物及網站則不合資格申請。又指,如果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例如使用粗言穢語、擾亂活動秩序或示威,政府可能暫停或撤銷傳媒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

記協歡迎政府決定

記協發表聲明指,過去5年致力爭取網媒的採訪權,對開放網媒採訪的決定表示肯定和歡迎。會繼續跟進和監察網媒在申請認證過程及未來採訪活動中,是否能夠獲得公平和合理的待遇。

記協今年3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拒絕讓所有網媒體記者採訪官方活動的決策,並獲法院批准,聆訊已排期明年進行。記協表示,會視乎新措施落實的情況,諮詢律師意見,以決定法律行動後續。

網媒《眾新聞》董事麥燕庭認為,根據政府新聞處公布的要求,相信《眾新聞》符合申請資格,但她認為部份要求對網媒不公平,例如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報刊須於出版當日或翌日,將報刊內容的副本交付予當局存檔,若條文適用於網媒會增加人手及成本壓力。◇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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