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筱甜澳洲珀斯編譯報導)西澳政府律師透露,建商John Holland因為長期延誤珀斯新兒童醫院項目,可能要負責超過4000萬澳元的賠償。
據今日西澳網報導,代理州政府律師艾根(Nick Egan)日前在西澳議會調查該項目時表示,根據合同條款,John Holland公司每超過一天在預定完工日期沒有完成項目時,就必須每日支付18萬澳元的罰款,最高可達4250萬澳元。
據了解,珀斯新兒童醫院的完工日期原定為2015年8月31日,因此在去年4月時,John Holland公司就已經必須支付罰款的最高上限(4250萬澳元)。新珀斯兒童醫院在今年四月份才初步完工。
西澳財長懷亞特(Ben Wyatt)的一名發言人證實,4250萬澳元是建商John Holland必須支付的,然而西澳政府還可以在其它眾多事項中尋求損害賠償,例如醫院水管的鉛污染等。
在關於兒童醫院工程延遲的公開聽證會上,西澳衛生廳主任羅素-維斯(David Russell-Weisz)對建商John Holland措詞嚴厲,稱該公司「不可靠」。他說:「關於珀斯兒童醫院遲遲不能開放的所有評論,我們不能忘記為什麼它還不開放。」
「是因為一個不可靠的建商。這個建商完成其工程的日期和里程碑的記錄非常糟糕。因此,州政府還不得不親自做一些補救、維修工作。」「(醫院)飲用水系統仍在補救中。」羅素-維斯說,「毫無疑問,我們的延誤,是因為建商沒有完成它的工作。」羅素-維斯表示,除了鉛污染問題外,州政府在補救醫院上已經花了150萬澳元。
羅素-維斯醫生說,他認為珀斯兒童醫院在今年是不可能開放的,而他也不會提供該醫院在2018年的可能開幕日期。州政府的這次調查,有可能是雙方之間在未來長期法律上訴訟的前曲。John Holland公司拒絕對州政府的調查發表評論。
John Holland公司為澳洲老牌的標誌性建築公司,於2015年被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交建)在香港上市的全資子公司收購。中交建的香港辦事處於今年年初被香港廉政公署搜查,有分析指或因John Holland與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涉嫌貪腐的澳洲企業UGL有密切業務往來有關。
責任編輯:高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