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雨堂主: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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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30日訊】關於「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的思想雛形,最早約在公元前12—8世記,開始存在古希臘神話故事內。那時希臘城邦尚未形成,後又稱「自然道德律」中「自然」一詞,被古希臘人理解為由眾神所操控的支配性法則,也即自然法則。在古希臘人看來,這一自然法則既至高無上又遍及整個宇宙,也稱「正義」。公元前8世記荷馬史詩出現,後被稱為古希臘時代的《聖經》。荷馬史詩表現了邁錫尼文明時期的特洛伊戰爭,其中描寫的正義女神是狄凱。在狄凱的身上,閃爍著「人心的自然道德律」,也即後來學者們指陳的「自然法」。

今人談論自然法,永遠無法繞開荷蘭啟蒙思想家胡果·格老秀斯。格老秀斯發現,取決於人類自然本性的「自然法」,一是源自人類「自我保存」的天性,二是源自人類「尋求與他人共存」的天性,由此將神學自然法引向理性自然法。人為什麼要「尋求與他人共存」?同屬17世記的德國思想家薩繆爾·普芬道夫,繼承格老秀斯的自然本性說,對於人尋求「與他人共存」所作解釋是:「如果沒有其他人的幫助,一個人類個體能夠長大成熟的話,那將是奇蹟」(普芬道夫《人和公民的自然法義務》商務印書館2010版)。我們可以想像,一個社會的成員「與他人共存」的天性一旦喪失,這個社會還能維持下去嗎?人人都為填不滿的私慾專注於「與人奮鬥」,人人都有了鐵石心腸,人人具備無毒不丈夫的手腕;市場也成了爾虞我詐、你死我活的競技場。

繆以為,「與他人共存」的自然本性,首先直接體現為「與親人共存」的人性。人類這一天性同樣最早被古希臘人所稱道。普芬道夫分析法律關係時作出三種分類,其中一類為家庭關係,也即親人關係,如父母、夫妻、子女、弟兄、姊妹。當親人被人定的成文法所不容的時候,作為個體的人應當對親人作出怎樣的抉擇?是否應該拋棄「與親人共存」天性?是否應當該剔除「心中的道德律」以順服成文法?古希臘著名悲劇傑作《安提戈涅》,正是對於是否需要尋求「與親人共存」,是否需要保存「隱藏在心中的道德律」的曠世迴響。《安提戈涅》的作者索福克勒斯,是與蘇格拉底同時代的三大悲劇詩人之一。安提戈涅的故事,將神話與古希臘人的生活溶在一起,模糊了神話與現實的邊界。在悲劇《安提戈涅》中,人的尋求「與親人共存」的自然法,與王的成文法之間的對抗,顯然也是「隱藏在人心中的道德律」與成文法之間的衝突和對抗。

《安提戈涅》的故事是:俄狄浦斯受命運的捉弄,在毫不知情的狀態下,陷入弒父娶母的罪惡深淵。當真相被揭示後,瘋狂自責的俄狄浦斯刺瞎了自己雙眼,又被城邦的百姓逐出忒拜。俄狄浦斯在遭人們的唾棄後,女兒安提戈涅心懷「與親人共存」的道德律,陪著俄狄浦斯傷心流淚。俄狄浦斯死後,由他的兩個兒子——厄忒俄克勒斯和波呂涅克斯輪流坐享王位。第一年厄忒俄克勒斯當政,一年後本應由波呂涅克斯接任,但厄忒俄克勒斯撕毀約定,拒絕讓出王位。處於劣勢的波呂涅克斯交涉未果,凶險隨之而來,於是隻身逃出忒拜。阿爾戈斯的國王收留了他,並派軍隊準備幫他奪回王位。波呂涅克斯率兵來到忒拜城下,厄忒俄克勒斯迎戰,雙方勝負難分,只得以弟兄單獨對決的方式定輸贏。最終是骨肉相殘的二人同歸於盡。忒拜的軍隊趁勢大舉衝殺,阿爾戈斯被迫退兵。

弟兄們身亡後,舅父克瑞翁成了忒拜城邦的攝政僭主。克瑞翁向百姓下達的法令是:為厄忒俄克勒斯舉行隆重葬禮,並宣布波呂涅克斯為背叛城邦(國家)的敵人,規定只能將其暴屍城外荒野,讓飛禽與野獸慢慢撕啄,以示懲罰。同時規定,任何人不得掩埋波呂涅克斯的屍體,違令者也將遭亂石砸死。克瑞翁認為自己定下的王法,是為了城邦(國家)的繁榮,與民眾的幸福。

波呂涅克斯的妹妹即俄狄浦斯的女兒安提戈涅,正為失去兄長悲痛不已,忽聞舅父克瑞翁的下達的王法,感到憤慨。在安提戈涅看來,任何人不能奪走死者長眠的權利,何況死者是自己的兄長,親情豈能背叛?安提戈涅遵循的是「與親人共存」的神的律令,也是「隱藏在心中的道德律」。顯然,如果遵從王命,雖然可保存自己,但卻意味著對「心中自然道德律」的背判!安提戈涅也明白,如果遵循「神的律令」或「心中的自然法」,親手埋葬波呂涅克斯的屍體,難免將遭受王的成文法的無情懲罰。

在安提戈涅柔弱的身上,具有一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堅強。為維護符合正義原則的神律或「自然法」,面對死亡她雖悲傷卻義無反顧。安提戈涅哭泣著,帶著裝滿泥土的壺,獨自來到城外,在兄長的屍體上灑下土。守衛抓住安提戈涅,並將她帶到克瑞翁面前。此時這個城邦國家的僭主克瑞翁,對安提戈涅顯示出一種貌似正當的指責:「你為何大膽違抗我的禁令?現在你究竟是認罪懺悔,還是拒不認罪?」安提戈涅的回答十分平靜,卻又振聾發聵:

因為向我下達指令者不是偉大的宙斯,

那與下界神祇同在的正義之神也從未制定如此律令。

我不認為世俗的一個王法就能推倒上蒼預定的神律,

我只知道有一種律令,

不論現在與未來,都是永恆的。

安提戈所指陳的「一種永恆的律令」,正是「與親人共存」的「自然法」,正是「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托克維爾說:「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偉大目標值得人們去追求,這就是人類的善。」這種人類普世的善,深藏於安提戈涅所遵循的神的律令中,因為這是造物主(大自然)所定的「永恆的律令」(lex aeterna)。安提戈涅與克瑞翁的衝突,是神的律令或「隱藏於人心中的道德律」,同僭主或一切權力壟斷者們所訂立成文法的衝突。

安提戈涅在被囚禁的石洞內,從容地放棄了「自我保存」的希望——她用繩索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安提戈涅的死,是對成文法的不屑與詛咒。安提戈涅維護的是「人心中永恆的道德律」,是追尋「與親人共存」的「自然法」。安提戈涅逝後,她的戀人海蒙(克瑞翁之子)在正義之神的召喚下,追隨安提戈涅而去。海蒙的母親悉知兒子自殺後,也平靜地用短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以示對王的成文法的對抗。

今天我們閱讀《安提戈涅》,雖有悲情但不會絕望。因為安提戈涅即便在告別塵世前的那一刻,依然閃爍著對「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的希望之光。看著安提戈涅面對成文法的從容對抗,我們現代人應當反躬自問的是:自己是否在道德上已淪為卑賤的殘疾者?希臘悲劇中對「與親人共存」的自然道德律的堅守,是否已令現今炎黃子孫們無地自容?少年時代我看過一部國產影片,片名為《撲不滅的火焰》,就是中共宣揚的用骨肉相互殘殺的「大義滅親」,取代「與親人共存」的人心道德律。故事發生在抗戰時期。八路軍游擊隊幹部蔣三在家鄉山西汾陽發動群眾,展開抗日鬥爭。其兄蔣二在當地任「偽軍」中隊長,蔣三企圖拉蔣二投奔共產黨,蔣二則想勸蔣三投降日軍,以便自己升官發財。弟兄二人各守一方未能動搖,雖至親同胞又互不妥協。終於在最後一次較量中,蔣三勝券在握,失落的蔣二在對岸沿河奔逃。在「階級鬥爭你死我活」的觀念驅使下,人性泯滅的蔣三,哪裡還有絲毫「與親人共存」的德性?對著至親骨肉的兄長,蔣三舉槍瞄準射擊,原是同胞手足的蔣二應聲倒地而亡。蔣三喪失人性的「大義滅親」,與安提戈涅追尋「與親人共存」自然天性,恰成強烈對照。

在中共奪取政權後的土改運動中,隱藏於人心的「與親人共存」的天性,進一步被「大義滅親」的血腥所取代,到了「文革」時期更達駭人聽聞的程度。無數子女為忠於毛澤東,而對作為至親的父母拚命往死裡整,揭發、批判乃至施暴者比比皆是。夫妻反目、弟兄成仇,真理總來在凶暴者一方;隨意毆打教師的現象更是習以為常。因「活摘人體器官」與「唱紅打黑」而臭名昭著的中共大員薄熙來,文革前期就曾暴打其父薄一波,以致將薄一波胸部三根肋骨打斷;民間某紅衛兵舉報、揭發其母「反毛主席言論」,結果是其母遭暴力聲討、批鬥後,迅即押刑場槍決……類似瘋狂的「大義滅親」屢見不鮮。文革爆發不久的1966年下半年,中共黨內原坐第二把交椅的劉少奇,成了毛澤東的打擊目標。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劉少奇陷入絕境的時候,其親生女兒劉濤竟加入對劉少奇的猛烈批判,貼出大字報《造劉少奇的反,跟毛主席干一輩子革命》。一星期後,劉濤又與其弟聯名貼出大字報:《看劉少奇的醜惡靈魂》。從安提戈涅到蔣三、薄熙來、劉濤……,人的自然道德律究竟是怎樣喪失殆盡的呢?

我相信,來自親生骨肉的「反戈一擊」,對劉少奇的心理足以形成致命的一擊。從旁觀者角度看,儘管劉少奇從延安時期開始,長期助紂為虐、為虎作倀,但對劉濤而言,他畢竟是曾經對自己呵護有加的一個父親。嗚呼!一個民族對於「與親人共存」這一自然法的背棄,對於隱藏人心深處道德律的背棄,令人不敢再對這個民族寄予太多希望。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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