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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體器官捐獻官員謝顯慈被判刑

江西省人體器官捐獻官員謝顯慈被判刑
江西省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副主任謝顯慈,因受賄一審被判刑2年。(陸媒網站截圖)
2018-05-20 01:11 中港台時間|05-20 09: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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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辰報導)陸媒5月17日報導,江西省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副主任謝顯慈,因受賄,一審被判刑2年,緩刑2年半執行,並處罰款10萬人民幣。

報導說,為相關醫院獲取遺體器官捐獻移植過程中,謝顯慈提供出具捐獻遺體執行通知書等便利。至少三家「三甲」醫院向其行賄,分別是:江西省人民醫院、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謝顯慈主管江西省的人體器官捐獻工作。2014年,謝顯慈為江西省人民醫院11例獲取器官捐獻移植手術提供便利;2015年,江西省人民醫院29例,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6例;2014年至2015年,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20例。謝顯慈從中受賄70餘萬元,每例手術收費1萬或2萬元不等。

2016年11月8日,謝顯慈被立案偵查。2017年12月28日,南昌市青雲譜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18年3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謝顯慈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兩天前,陸媒對判決結果報導。

值得注意的是,向謝顯慈行賄的三家醫院因涉嫌參與強摘器官,被位於美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 WOIPFG)調查。「追查國際」在2014  年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江西省人民醫院有9名醫生,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有17名醫生,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有7名醫生,涉嫌參與強摘器官。

據北美明慧網報導,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至少421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江西省53人。這個數字只是冰山一角。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投監獄後離奇失蹤。2018年4月,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發佈報告表示,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被強摘器官。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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