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加州不可禁止雇主配合移民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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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綜合報導)今年3月,美國聯邦司法部針對加州的三條旨在保護非法移民的庇護法提出控告。週四(7月5日),該官司的首輪判決出台,法官駁回了庇護法中的一條,保留了另外兩條。

聯邦法官:庇護法置雇主於「危險境地」

北加州聯邦地區法官約翰·門德斯(John Mendez)同意川普政府的觀點,即加州不能禁止雇主允許移民官員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入他們的工作場所。但是他保留了庇護法要求州政府審查關押非法移民的拘留所,以及阻止地方執法部門向聯邦部門提供監獄囚犯的釋放日期和個人信息的法律。

門德斯是小布什總統任命的法官。他說不允許雇主配合聯邦官員是將雇主置於「危險境地」,還說「不允許歧視那些選擇與聯邦當局打交道的人」,否則就是州政府越權。

美國憲法有一條至上條款(Supremacy Clause),規定聯邦政府的行動高於州的行動。門德斯認為至上條款阻止加州政府干預聯邦當局的行動。

但是他認為,另外兩條庇護法沒有達到積極阻礙聯邦執法的程度,儘管它們顯示了加州不願意主動和聯邦合作的態度。

加州與聯邦司法部都宣稱勝利

門德斯的混合裁決讓官司的雙方都宣稱勝利。

司法部發言人奧馬利(Devin O’Malle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法官的部分禁令是「加州私人雇主的重大勝利,他們不再被禁止配合執行我們國家的移民法。」但是他不同意門德斯的另外一部分意見,並說加州的政治領導層明顯意圖阻礙移民局在當地執法。奧馬利還說:「雖然我們對加州其它旨在保護犯罪外國人的法律尚未停止感到失望,但司法部將繼續尋求並打擊威脅公共安全的不公正政策。」

加州總檢察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也發表聲明稱獲得關鍵性勝利:「今天,聯邦法院發布了一項強有力的裁決,反對聯邦政府在此案的過度擴張。憲法賦予加州人民,而不是川普政府,決定我們如何提供公共安全和一般福利保障。加州法律和聯邦法律是協同工作的,沒有發生衝突。」

司法部可以做「中途上訴」

作為打擊庇護州政策所做努力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在3月起訴了加州。週四的決定是在聯邦政府要求對三個庇護州法律下初步禁令的情況下做出的。這不是對加州法律合法性的最終裁決,但是門德斯表示他最終會支持那兩條他允許保留的法律。

司法部可以做「中途上訴」(Interlocutory appeal),但是在門德斯最終裁決之前不太可能。

包括橙縣在內的多個加州縣政府和市議會投票決定加入川普政府對加州的訴訟,或以其它方式反對庇護州的政策。5月時,川普總統邀請這些反對加州庇護法的南加地方官員到白宮參加圓桌會議。他說:「你們每個人都勇敢地抵制加州致命而且是違憲的庇護州法律。」「雖然你們也吃了不少苦頭,但是你們所做的越來越受歡迎。」

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指責加州民主黨人追求「激進的邊界大開的政策」。

州長布朗則稱司法部起訴加州「基本上是對加州宣戰,對美國的經濟引擎宣戰,是不明智的、不對的、也不會成立的」。

州長布朗籲國會立法

在門德斯週四裁決後,布朗發聲明,重申了門德斯的一些觀點,即呼籲通過立法解決目前的非法移民問題。布朗說:「我同意門德斯法官的看法,即零碎的司法判決無法解決國家的移民問題。」「只有國會才能通過超越盲目的黨派分歧,並共同努力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加劇它。」

加州這三項庇護法,其中兩項已於1月生效。聯邦政府試圖通過限制資金來懲罰拒絕與移民局合作的地區。作為反彈,加州則針對聯邦政府提起了50多起訴訟,主要是針對移民和環境政策。◇#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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