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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首席地方法官:31萬年薪不夠 年假需翻倍

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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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首席地方法官(magistrate,亦稱治安法官)稱,他的同事們應該享有更多的年假和薪酬,以更好地對他們的責任和工作量予以報償。

據《時代報》報導,地方法官目前的年薪為31.1萬澳元,每年的帶薪假為4週。他們的薪資由一個聯邦特別法庭決定,而他們的福利待遇,包括年假,由維州的一個專門小組設定。

首席地方法官勞瑞森(Peter Lauritsen)說,考慮到其同事們擔當的責任和面臨的巨大壓力,他們沒有得到足夠的回報。

維州地方法官協會主席斯班瑟(Pauline Spencer)說,她的同事們關注的焦點不是工資,而是更多的休息和修復時間。

勞瑞森是維州中級法院(County Court)的一名法官,他說這裡的127位地方法官每人每年平均要處理2500個案件,每個案件平均包括3.2個聆訊會。地方法官還要閱讀通常含有可怕犯罪信息的證據摘要,並撰寫判決書。

他說:「他們一直要作出如此多的決定,年復一年,這些都是重要的決定。他們對社會中各種各樣的人都有重大的影響。」

「我不認為他們得到了合理的報酬,我不認為他們的工作合同條款是合適的。」「比如,這些地方法官有4週的年假,而我們法官(judge)有8週的年假。我認為地方法官也應該享有8週的假期。」

地方法官可以參與一個「薪資犧牲計劃」(salary sacrifice scheme),用工資來「購買」更多的年假。勞瑞森說,他超過40%的同事都這樣做了。

「如果有人願意犧牲工資來買更多的時間——這是昂貴的時間——那就表明他們對現有的安排不滿意。」

斯班瑟說,地方法官承認他們享有特權地位,但在過去10個月中兩位同事相繼離世,突出了健康工作環境的重要性。

她說:「只有當我休息時,才意識到自己之前的壓力有多大,很多地方法官都有同感。」「薪資對地方法官來說不是一個問題……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事情是有時間恢復。」

近日,《時代報》報導,由於工作量增加,比以往更多的法官和地方法官在尋求緩解壓力的幫助,一些地方法官難以應對自己的工作量。

今年晚些時候,有關部門預計將對維州地方法院進行一項職業健康與安全審計。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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