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鐵貪腐案:三央企行賄 商人被索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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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樸報導)近日,去年爆發的西安市地鐵建設貪腐案細節被曝光:中共三家央企曾向西安市地鐵辦原副主任王志強行賄,而另一副主任唐宏波則向企業法定代表人索要金條。

據上游新聞記者近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西安市地鐵辦原副主任王志強、唐宏波,因受賄罪一審被判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人民幣,下同)。

王志強被認定受賄220萬元,180萬元是由涉案的三家中鐵系統央企項目經理賄送的公款。

判決書顯示,中鐵十八局三公司項目經理楊某在2009年元月份,曾給王志強送了40萬元現金,一個星期後,又送了40萬元現金。

另外兩個中標的是中鐵九局和中鐵十九局。中鐵九局項目部經理李某、中鐵十九局項目部經理王某,在2009年年底、2010年年底,分別向王志強送了50萬元現金。

楊某、李某和王某送出180萬元的賄金,全部為項目部公款。然後上述公司從施工隊、協作單位收回上述款項,並虛列為工程成本費或勞務費的方式報銷。

另一副主任唐宏波被認定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費、向他人索要財物及要求他人為其裝修房屋,折合179.7萬餘元。

判決書顯示,2011年10月,西安地鐵公司與陝西置地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聯合開發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西路與含光路十字東南側。因建設西安地鐵三號線吉祥村站拆遷取得的50余畝國有土地,雙方約定共同出資成立地鐵置業,唐宏波代表西安地鐵擔任地鐵置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陝西置地置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擔任地鐵置業總經理,項目開發資金由陝西置地置業公司負責投入,項目實施也由地鐵置業負責。

2013年6、7月份,唐宏波購買的商品房交房後,他要求王某裝修該房,王某先後安排地鐵置業工作人員裝修、購買家具家電共計花費了22.8萬餘元。

2012年12月底,唐宏波以過年拜年為名,要求王某給其提供兩根金條。王某共花費13.88萬元,購買了四根黃金(每條100克),並將其中的兩根送給唐宏波。

判決書還披露,唐宏波還幫「發小」張某的公司四聯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中標了西安地鐵三號線一期工程車站設備安裝及裝修施工項目。

2015年5月和6月,時任四聯智能法定代表人張某送給唐宏波好處費150萬元。

2017年3月爆發的西安地鐵腐敗案,已經有10多名官員被調查,除王志強、唐宏波外,還有西安地鐵公司機電設備處原副處長杜某某等多名官員被判刑。

落馬官員一句話道出中共官場黑暗

中共官商勾結,互相牟取暴利,已是外界共知的中共官場「明規則」。

中共貴州省凱里市原市長洪金洲2015年因貪腐總額逾1.2億元受審時說,中共官員不是有多大本事,只要是在這個位置上,哪怕「是個白痴是頭豬,都會給他送錢送物」,一語道出了中共官場的黑暗。

據中共官方公開的數據,自中共十八以來,落馬的貪官中,至少有31名官員的貪腐金額超過一億元。其中,官方從中國華融前董事長賴小民的家中搜出合共2.7億元的現金,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貪腐金額超過11億元(貪腐10.4億餘元,另有1.3億餘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而中共落馬的「大老虎」、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據外媒披露,周永康家族貪腐近千億元;落馬的中共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各貪腐200億元。

其中,周永康的「白手套」包括黑白兩道。如落馬的前國資委主任、中石油原總經理、董事長蔣潔敏,官方的起訴書確認,他「受周永康之托,利用職權為他人在獲得油氣田區塊合作開採權、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項目招標、天然氣供應指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致使中共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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