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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華林心如控告宋祖德 名譽權案獲判勝訴

2019-01-05 05:53 中港台時間|01-05 08: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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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台灣藝人林心如三年前與霍建華在巴厘島舉行婚禮,第二年升格當媽。2017年,俗稱「宋大嘴」的大陸娛評人宋祖德,因在微博發布「霍建華林心如沒有領結婚證」、兩人屬「非法同居」等內容被對方告上法庭。近日傳來消息,林心如霍建華告宋祖德名譽權糾紛案於上月獲判勝訴。

2017年,網路大V宋祖德在微博以「霍建華與林心如竟然沒有領結婚證」為題發文:「沒有正式領證的婚姻,只能算非法同居,婚禮再隆重也代替不了合法的登記。」當時,他還「胸有成竹」地說:「若說錯,歡迎立即起訴。」

隨後,霍建華在微博發文澄清,他與林心如早在2016年就完成合法的結婚手續。但是,對這一八卦消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網友紛紛轉發,眾多媒體也頻頻轉載,讓霍建華與林心如忍無可忍。

於是,兩人聯合委託律師事務所將宋祖德告上法庭。案件經過一年多,現在傳來消息,霍建華與林心如告宋祖德名譽權糾紛案已於去年底獲判勝訴。

1月4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在官方微博貼出「案件播報」,其中公布了海淀法院的判決書內容,上面顯示,宋祖德除了必須在微博置頂處公開道歉兩天,還須賠償霍建華和林心如每人10萬即兩案合計20萬人民幣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

責任編輯: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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