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訪民北京告御狀被刑拘 出獄繼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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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 上海市靜安區訪民孫洪琴上月進京向中南海遞交《刑事控告狀》,控訴地方官員腐敗情況,被遣返後刑拘,在看守所遭獄警粗暴對待。日前出獄的她憤怒表示,「繼續依法舉報控告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犯罪。」

北京告御狀被抓捕

孫洪琴向大紀元記者披露被刑拘事件的經過。9月12日,孫洪琴依法逐級向中央政府中南海遞交《刑事控告狀》,後被警察送往府右街派出所。

在派出所作筆錄時警察問:「今天你為什麼到中南海來?」

孫洪琴回答:「舉報控告上海市靜安區芷江西路街道政法委書記尹惠鳴違法犯罪,靜安區公安分局瀆職充當黑惡犯罪的保護傘。」

警察向她宣讀訓誡書後說:「訓誡不是對你們處罰。」

孫洪琴回答:「地方公安就以此『訓誡書』對我們實施行政或刑事處罰。」

警察:「地方公安以『訓誡書』對你們實施處罰,就去告他們。」

作完筆錄,孫洪琴被送往馬家樓,由上海駐京辦從馬家樓接至接濟站後,再由二名警察和一名政府工作人員押送回上海接濟站,然後又被接到靜安區芷江西路派出所。

因進京被以「尋釁滋事罪」刑拘

在芷江西路派出所,孫洪琴被控「尋釁滋事」,在沒有任何手續下對其進行搜身,還將她的隨身所有物品、現金全部沒收,沒有清單。

接下來,警察林祥(音同,警號027808)將孫洪琴鎖在老虎凳上戴上手銬,從上午審訊到晚上,卻列舉不出孫洪琴有任何「尋釁滋事」犯罪嫌疑。在此情況下仍將她強行拉抬進靜安區看守所實施刑事拘留。

已經餓了一天沒吃飯的孫洪琴,遭此非法對待,讓她心靈的傷口再次被撕裂,止不住滿腔的憤恨怒火,孫洪琴用頭撞牆,並絕食絕水4天進行抗議!

在獄中孫洪琴向駐所檢察官求助,要求監督審查靜安區公安分局對她實施刑事拘留期限的合法性,以及靜安分局提供她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嫌疑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如無法提供,需責令警方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

駐所檢察官告知孫洪琴:「只要有刑事拘留證程序就是合法的」。孫洪琴氣憤地反駁:「該被關進籠子的是你們,對你們不依法履行法定監督職責,做黑惡犯罪保護傘的瀆職行為進行刑事調查。」兩名駐所檢察官繼而避不見面。

10月8日,孫洪琴被釋放時,警察(警號027932)氣勢洶洶衝進牢房,將受驚嚇躲在廁所的孫洪琴雙手反拗押出牢房。不讓她換衣服、鞋子,腳上還穿著看守所拖鞋,就將她押出看守所。

孫洪琴被刑拘證。(受訪者提供)

坎坷維權路 19次牢獄之災

孫洪琴,上海市靜安區公民。19年前,孫洪琴前夫因某事件和單位打官司,案件被上海法院權錢交易給銷號了。2004年孫洪琴從單位退休,因孩子撫育費問題,她的養老金被長寧法院凍結至今,十幾年來沒有經濟來源。2010年又因世博會用地需要,房宅又遭強遷。

孫洪琴簽了協議書後,仔細一看,協議書上的價格數字都是模糊的,她向動遷公司提出評估不符疑義,因為當時評估調查文書是給孫洪琴88歲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親簽字,評估送達程式和評估過程孫洪琴完全不知道。孫洪琴要求的以2009年政府評估價格支付動遷補償金,遭動遷公司拒絕。於是,孫洪琴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又遭駁回。至今,房屋被強拆了一毛錢都沒拿到,她信訪申訴19年,問題完全得不到解決。

孫洪琴表示,「中國共產黨奪取政權建政70周年的今天,國家的法律被踐踏死亡、法治倒退100年。官員以掠奪搶劫侵犯百姓生存之物,任意地侵害百姓權利、權益,為非作歹心狠手辣為政績,隨意地抓捕羈押維權者、異議者。」

此次被刑拘已經是孫洪琴第19次因舉報控告維權而遭牢獄之災,她表示,「我會繼續依法舉報控告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犯罪。」#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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