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信訪主任兼法官的公信力被質疑

人氣 1437

【大紀元2019年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上海訪民尹慧敏控告長寧公安局、長寧區政府行政治安處罰案,20日下午2點在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審。庭審前10分鐘,法官符德強(法院信訪主任兼任)進入法庭後遭嗆:「枉法裁判的法官!」符雷霆大發,下令法警將其拖出法庭。

庭審當天,有十多位上海訪民到場旁聽,葛開英、陳偉華、徐佩玲、陳國英、孫洪琴……等人。稍後有5位尹慧敏好友也想參加旁聽,但在進入法院時遭到一群保安和法警的攔截和驅趕。尹慧敏得知後以罷庭抗議,最後只允許3人進入。

庭審審判長由法院信訪主任符德強兼任,當天下午1時50分符德強便進入法庭的旁聽席與旁聽人員打招呼,曾遭符德強枉判的訪民孫洪琴嗆他:「枉法裁判的法官!」符德強頓時臉色大變,多次下令法警將她拖出法庭。

當天,孫洪琴便給上海市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寫了一封舉報信,表示自己並未違反法庭紀律,即便是犯了規也應先警告、訓誡,最後責令退出法庭的程序。據此,符德強的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屬於違法行為,應予以查處,並給舉報人一個書面的查處結論。

孫洪琴並表示自己也是符德強枉法裁判的受害人,擁有符德強枉法裁判的證據。

浦東新區的小芳告訴大紀元記者,「這法官太牛逼了,時間沒到,他就把旁聽人員請出去了,後面肯定有保護傘的,因為是非法拘留的案子。」

尹慧敏表示,「符德強是法院信訪主任兼刑事審判庭庭長,目的就是好隨便處置信訪人。他的法槌下是一個個冤假錯案,早已不是秘密,在民間盛傳。」

拒絕網上公開直播、庭審不讓質證

開庭前一週,尹慧敏向上海市鐵路運輸法院書面申請庭審直播直錄,但遭到法院拒絕。「我要求法院出具書面答覆,法院稱沒有書面答覆,也就是說他們已經準備好枉法判決了。」

庭審中,法官符德強壓制原告尹慧敏陳述事實,不允許她當庭發表質證意見,庭審記錄亦斷章取義。

庭審結束後,尹慧敏發現庭審筆錄斷章取義,對她陳述的事實記錄簡單、空洞無物,幾乎沒一條質證的證據被紀錄。她要求複製庭審筆錄,被符德強拒絕。因此,尹慧敏在庭審筆錄上只簽到第4頁,便棄筆離開法庭。

「離開法庭前,我說了:『我即使輸是輸在權上,沒有輸在理上,反正簽了字也是輸,你們早就準備好了枉判了。』」

案起元旦進京向總書記拜年

1月2日下午,尹慧敏到中南海要給習近平等中央領導人拜年,遭到北京警察查驗身分證,因身分顯示,重點上訪嚴控人員、重點治安嚴控人員、一級臨控人員,而被帶到府右街派出所,後送往馬家樓由駐京辦人員接走。之後被送到長寧分局華陽派出所作了詢問筆錄便釋放了。

2月1日,長寧分局製作案件延長單偽造「擾亂當地正常秩序」刑事案件證據。

2月17日,長寧區政府華陽街道工作人員在尹家門外守候抓捕,將她送入長寧區看守所關押31日。釋放時釋放證明書上書,不構成犯罪予以釋放。

尹慧敏表示,「上海長寧分局出具的空白『受案登記表』,無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偽造證據,目的就是要做實我在北京的擾序案子。但北京西城區公安分局出具了未立案、未移交,現場擾序的錄音錄影未製作。也就是說1月2日我在北京中南海擾序的事實不存在。」

上海長寧分局提交空白「受案登記表」作為證據。(受訪者提供)
上海長寧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受訪者提供)

「『呈請延長辦案期限審批表』上的日期是2月1日,我人在家裡,長寧分局申請延長辦案期限,顯然是偽造的證據。」為此,尹慧敏將上海市長寧區分局分局長(法人代表祝新軍)、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顧洪輝)告上法庭,但兩位被告皆未到庭。

尹慧敏準備了兩份質證意見書,符德強都不讓她在法庭上陳述,並讓她寫上僅供法院參考字樣,不將庭前補交的證據列入證據。「法官符德強的法槌下是一個個冤假錯案,早已不是秘密,在民間盛傳。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違反最高法院直播直錄的規定,企圖繼續炮製冤假錯案。」

責任編輯:林琮文

相關新聞
78歲華婦傾力徵簽 盼廢除加州47號法案
30城推住房以舊換新 專家民眾皆表悲觀
加州3月房價持續上漲 百萬美元房屋銷量佳
印尼魯昂火山爆發 對天氣和氣候有何影響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