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冤獄7年 法輪功學員趙吉元再遭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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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28日訊】曾陷冤獄7年的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法輪功學員趙吉元,於7月10日再度被綁架,近日被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半。趙吉元已上訴到中級法院。

趙吉元,現年65歲,原瀋陽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職工。1998年7月,趙吉元被診斷出患胃癌晚期,進食困難,身體消瘦,體重只有80來斤。12月的一天,他聽了一盤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講法錄音,聽完後奇蹟般地可以吃東西了,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掃院,並能正常上班了。

患了絕症的趙吉元一夜之間變成了健康人,從此走上了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修煉之路。他高興地逢人就說:「大法救了我的命!」家人、同事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明慧網報到,1999年7月,中共開始瘋狂地迫害法輪功,趙吉元先後兩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而遭中共綁架。

1999年12月,他被劫回當地,被非法關入瀋陽市龍山教養院迫害;2000年6月,被放回家。

2001年2月27日,趙吉元掛法輪功真相條幅、發資料,被大東區珠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和平區法院枉判7年;2002年2月10日,被劫入瀋陽第二監獄迫害。

趙吉元在監獄被非法關押的7年中,遭到毆打、戴刑具、關「嚴管小號」(不足2.5平方米的潮濕陰暗的小屋,夏天都得穿棉衣)、電棍電擊、「上大掛」等酷刑折磨。

2002年8月24日至9月21日,趙吉元因煉功被關「禁閉室」,戴手銬10天、腳鐐7天,並遭犯人毆打。

「禁閉室」不足4平方米,終日不見陽光。趙吉元被強制睡在地板上,吃飯用手抓著吃,每天兩頓飯,每頓飯只有一個窩頭、一勺玉米麵粥、幾根鹹菜。

警察不許他刷牙、洗臉、洗手、洗澡、換洗衣服。他每天兩腿伸直連續16小時坐在地上。如有不從,就會遭到獄警、雜役(在押刑事犯人)的打罵、電棍電擊、上刑具(吊起來、四肢用鐵繩抻起來)等。

2006年6月16日下午2點,趙吉元因拒穿囚服被大隊長李建國關進「嚴管小號」。

警察指使三名犯人將他摁倒,強迫穿囚服。趙吉元不配合,警察就用電棍電其右膝部位,當電其左膝時,因電棍反方向放電,把警察自己電得嗷嗷叫,扔下電棍跑了。趙吉元這次被關「小號」迫害了一星期。

2008年2月26日,遭7年冤獄迫害的趙吉元被放回家。

2019年7月10日,藉口「七十年大慶」維穩,瀋陽市政法委統一部署、瀋陽市出動多個警察綁架了20多位法輪功學員。

7月10日晚6點左右,趙吉元、李秀傑夫婦被瀋陽市和平區國保警察跨區綁架,家中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搶走。李秀傑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8月2日被放回家。

趙吉元現被劫持到瀋陽市和平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並遭毒打。

2019年12月10日上午9點30分,趙吉元被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非法庭審,他的兒子也來到了法庭旁聽。在非法庭審過程中,趙吉元對非法指控、欲加之罪,不認罪、不簽字。

法官庭後讓趙吉元的兒子勸父認罪,並揚言「認罪判3年,不認罪判7年到10年。」近日,趙吉元被枉判7年半。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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