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孌童案判監六年 樞機主教佩爾提起申訴

2019年2月26日,樞機主教佩爾(George Pell)離開位於墨爾本的維州中級法院。(CON CHRONIS/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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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今年3月,澳洲最高級別的天主教神職人員、樞機主教佩爾(George Pell)因性侵和猥褻兒童等5項定罪被維州中級法院判處6年監禁,佩爾堅稱清白,提起上訴。6月5日,維州上訴法庭開始了為期兩天的聽證會。

5日早上9點半,聆訊正式開始。佩爾的辯護律師提出了13個理由來證明案件陪審團在作出裁決時,未能排除合理的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其律師團隊辯稱,此前的定罪應該基於三個理由被推翻,分別為:在庭審中,佩爾未獲傳訊,在陪審團前表示認罪或不認罪;法官禁止其律師向陪審團播放一個據稱將顯示案發時證人所在位置的視頻;以及案件的證據無法讓陪審團「無可置疑地」確信佩爾有罪。

佩爾已在監獄服刑了三個月。出庭時,他身著神職人員制服,被一些人認為是對其無罪的一種宣言和抗議,並顯示了他恢復聲譽的意圖。

去年12月11日,中級法院陪審團裁定,佩爾強姦男童的一項控罪成立,還有4項猥褻男童罪名成立。控方稱,1996年,剛剛晉升墨爾本大主教的佩爾在聖帕特里克大教堂(St. Patrick’s Cathedral)抓住兩名偷喝聖酒的13歲男童,然後對一人實施性侵,並猥褻另一人。

這兩名受害人中,一人於2014年因海洛因使用過量去世,生前從未向任何人提起自己遭遇過性虐待。

在兩天的聆訊結束後,三名上訴法官可能需要幾週的時間才能作出判決。

如果法官認為此前的審理過程存在錯誤,那麼可能要求重審此案;如果他們判定陪審團在沒有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裁決佩爾有罪,那麼佩爾將被宣判無罪並被立即釋放;若他們維持原判,佩爾將繼續服刑3年多時間才能申請假釋。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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