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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警方突襲記者案: 法官撤銷第一份搜查令

舊金山警方5月突襲了自由記者布萊恩.卡莫迪(Bryan Carmody)住所,此為警方破門而入時的視頻截圖。(由Bryan Carmod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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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7月23日剛剛公開的文檔顯示,為查明有關賀大器死亡消息洩密源,舊金山警方在向法官申請電話紀錄搜查令時,並未告知該法官,對象是一位記者。

剛剛公開的這份文檔顯示,舊金山警察局一位警監(sergeant),在向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羅切爾.伊斯特(Rochelle East)遞交調查自由記者布萊恩.卡莫迪(Bryan Carmody)的電話紀錄申請時,並未告知法官,卡莫迪手中持有警方頒發的正式記者證(press credential)。

這位名叫約瑟夫.奧必迪(Joseph Obidi)的警監,只是向法官提交了卡莫迪在領英(LinkedIn)網頁上的不與記者直接相關的職業描述,奧必迪在描述中還說,卡莫迪「不受僱於任何獲得(賀大器)死亡調查報告的新聞機構」。

這一電話紀錄搜查令,是法官伊斯特在今年3月發出,該法官7月18日(上週四)撤回了她批准的搜查令,並下令公開警方的申請文件。伊斯特法官發現,這一電話紀錄搜查令,違反了加州的記者保護法(California Shield Law),該法律明文規定,不得發搜查令,強制記者洩露其祕密消息源的身分。

伊斯特法官頒發的這一搜查令,是警方獲得的針對卡莫迪的5個搜查令中的第1個,卡莫迪從警方內線,獲得了當時的公辯律師長賀大器(Jeff Adachi)的死亡現場報告,並將這份報告出售給一些新聞社。舊金山警方5月突襲了卡莫迪的住所、辦公室,試圖查出他的警方內部消息來源,導致全國性新聞從業人員,對舊金山能否保證新聞自由的擔憂。

卡莫迪的律師托馬斯.伯克(Thomas Burke)稱,他並不應該責怪頒發搜查令的法官,而應當責怪舊金山警察局,向伊斯特法官隱瞞了卡莫迪的記者身分。

伯克表示,伊斯特法官對卡莫迪的記者身分並不知情。在伯克的要求下,伊斯特法官撤銷了自己頒發的搜查令。

在上星期的聽證中,伊斯特法官說,憑持有舊金山警察局頒發的記者證來說,卡莫迪的記者身分是毋庸置疑的。

要求公開搜查證的「第一修正案聯盟」(First Amendment Coalition)主任大衛.斯奈德(David Snyder)表示,奧必迪在申請中的措辭,可以被認為是警方在向法官解釋稱卡莫迪並非一位記者。

斯奈德說,一個可能性就是,警方根本不認為記者保護法會成為一個問題;另外一種可能性是,他們非常清楚記者保護法,也非常清楚卡莫迪的記者身分,但在搜查令申請的措辭中有意繞開這2點。

舊金山警察局長威廉.斯科特(William Scott),起先維護搜查令,但在公眾壓力下,5月底他被迫公開道歉。

舊金山警察局發言人大衛.史蒂文森(David Stevenson),在7月23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在申請搜查證和描述卡莫迪的狀況的過程中,警方有「失職之處」。

史蒂文森表示,「警察問責局」(Department of Police Accountability),正在調查洩密案,以及搜查令申請。此外,舊金山警察局還請求第三方執法部門,出面進行犯罪調查。

在23日公開的警方搜查令申請中,還包括警方對卡莫迪的指控,稱他是賀大器死亡調查報告失竊的「共謀」。該申請中還稱,調查是在一名警監看到ABC7台有關洩密報告的報導,發現上面蓋有「抄送」(Copy)的章,於是判定該報告是從某警察分局洩露出去的。

奧必迪警監的申請中還提到,警方是從KTVU在2月24日的一則新聞報導展示洩露報告的鏡頭中,從翻閱該報告人左手所戴的雙色金錶,辨識出卡莫迪的身分的。

斯奈德稱,這份文件顯示,這個調查從頭至尾都是跟記者有關。斯奈德批評警方,當時是不惜一切代價也想要挖出他們要的消息來源身分。

斯奈德還表示,警方說文件失竊是非常過分、非常霸道的說法。他表示,這其中根本沒有什麼違法,最多不過是違反警察局的政策。

緊接著針對卡莫迪的其它4份搜查令,也將一一被要求撤銷和解密。下一次聽證定於7月26日。◇

(此文發表於1248D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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