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逾三千萬 陝西「牡丹書記」辛耀峰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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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中共陝西省榆林市佳縣縣委前書記辛耀峰日前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半,並被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有「牡丹書記」之稱的辛耀峰被指靠攀附山西省委原書記胡富國之子、榆林市委原書記胡志強而獲得升遷。

據澎湃新聞網7月5日消息,辛耀峰被指,在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間,利用擔任府谷縣政府縣長、中共佳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資金撥付、職務調整等事項上為多個公司及個人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51萬元、歐元10萬元、美元30萬元、價值人民幣207萬餘元的房產一套、金條1000克(共折合人民幣1872萬餘元)。

另外,辛耀峰對其家庭財產差額部分人民幣1580萬餘元、美元11萬元、金條100克(共折合人民幣1658萬餘元)無法說明來源。因此,辛耀峰的涉案總額達3530萬餘元人民幣。

辛耀峰攀附胡志強

2017年9月,時任佳縣縣委書記辛耀峰落馬,次年8月被「雙開」。

官方通報指,辛耀峰搞政治攀附;違規使用扶貧資金;訂立攻守同盟,對抗調查;既花巨資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又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插手國有企業經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等。

據報導,2006年辛耀峰出任榆林市政府副祕書長、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主任。在駐京聯絡處,辛耀峰認識了胡志強。不久後,2008年2月,胡志強升任榆林市委副書記、市長。

此後,辛耀峰把胡志強視為靠山,在政治上「蓄意攀附」,進行金錢和感情投資,以期望在職務晉升上得到關照。辛耀峰不僅在金錢上對胡志強表達心意,還主動前往胡志強老家山西,積極參加其母親組織的活動並捐款等。

事後官方披露:「2011年6月,在胡志強的關照下,辛耀峰如願當上府谷縣縣長。」

後來2016年5月,辛耀峰又升任榆林市佳縣縣委書記。

佳縣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和較為成熟的紅棗產業,但辛耀峰上任後,在放棄了紅棗,強推種植油用牡丹。而油用牡丹並沒給當地經濟帶來多少好處,於是佳縣老百姓送給辛耀峰一個綽號:「牡丹書記」。

據報導,辛耀峰擔任谷縣政府縣長、佳縣縣委書記期間,不但插手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資金撥付等,還明目張胆「賣官鬻爵」。

2018年6月,辛耀峰曾攀附的胡志強被宣告落馬;同年12月,胡志強被「雙開」。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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