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獨身女性可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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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從本月起中國大陸東北的吉林省開始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終生不結婚並無子女的婦女,可以採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

  中通社報導,這在中國大陸還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法規,「不想結婚,又希望享受身為人母的幸福」,如今可以實現。以往法律禁止的「非婚生育」,在吉林已不再存在。

中國大陸九月一日起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準和人口狀況,制定各自的具體配套辦法。

  報導說,吉林此舉已在中國大陸引起強烈反響。廣東省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九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並未涉及這類內容,非婚生育仍屬計劃外生育,按規定仍要受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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