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通過可望擴大志願士兵來源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1月20日訊】行政院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修正志願士兵甄選對象以擴大志願士兵來源,以後未服兵役的役齡男子,經甄選入營受訓合格者、常備兵後備役經甄選入營者及常備兵受訓期滿者,都可依其志願轉服三至五年志願士兵,另外服役期滿的志願役士兵,也可申請繼續留營服役。

據中央社11月20日報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在民國四十八年八月八日公布施行,至今未修正,國防部指出,為落實國軍兵役制度新規畫構想,前瞻檢討國軍平戰時兵力結構與兵力需求,策定未來國軍士兵逐步以募兵方式獲得的目標,因此增訂志願士兵的退伍給與、保險、撫卹、休假等權益事項,並配合兵役法的修正,並檢討修正不合時宜條文。

修正草案中規定,包括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役齡男子,經甄選後徵集入營,受基礎訓練期滿合格者;常備兵後備役,當年不在召集之列,經甄選合格應召入營者;在營常備兵受基礎訓練期,經甄選合格者,皆可依其志願,服三年到五年的志願士兵,以擴大志願士兵來源。

為考量志願士兵招募及訓練的效益,草案也增訂志願士兵服現役不得少於三年,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於甄選時明定的規定。草案也規定,志願士兵在營服役已逾五年者,依法退伍後,平時除點閱召集外,得免受其他召集;戰時應受臨時召集或動員召集。志願士兵在營服役已逾十年者,依法退伍後,平時免受各種召集。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23歲台男暗網販毒在美被捕 外交部證實為外派役男
美眾院議長約翰遜及兩黨議員賀賴清德就職
上任首日 環境部長提3大重點政策
立院續審國會職權法 場外抗議人潮蔓延至濟南路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