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四日電)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今天表示,淫褻物品審裁處已將「東周刊」刊登女星裸照列為三級刊物,屬於淫褻物品,如果該雜誌五天內沒有提出上訴,當局就會依法採取行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港元和監禁三年。
唐英年表示,特區政府對這次「東周刊」事件高度關注,認為這種行為有違社會道德,不可以接受,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及法律的制裁。
他說,經影視處轉介,淫褻物品審裁處今天將有關物品暫定為第三類「淫褻」。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假如出版人在公告暫定類別生效後五天內不提出要求審裁處覆核,該暫定類別將成為審裁處所作的最終決定。屆時當局會立刻採取執法行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港元及入獄三年。
唐英年又說,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也已著手調查這次事件,現正研究是否有人觸犯刑事罪行。如有的話,必定採取行動,將有關的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另外,對於「三週刊」也在封面刊登劉嘉玲全相貌的裸照,唐英年表示,影視處已將有關刊物轉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並研究其他跟進工作。
到今天下午五時,影視處共收到九百餘宗對「東周刊」的公眾投訴,以及一百七十一宗對「三週刊」的投訴。
「東周刊」日前在封面刊登十二年前香港影星劉嘉玲懷疑被不法份子強迫拍攝的裸體照片後,引起社會公憤。在演藝界、政界和輿論的譴責及香港政府高度關注下,「東周刊」被迫宣布停刊,創下香港歷史上罕見的先例。
就在社會全面譴責「東周刊」之際,香港南華早報旗下的「三週刊」卻仍然在封面刊登該女星的裸照,以致輿論譴責它比「東周刊」更加卑鄙。(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