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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媽媽生」向共事的夜總會經理借二萬元貴利,疑因「利疊利」達七萬元無力償還而轉投另一夜總會工作避債,經理其後在油麻地一夜總會內與對方相遇,為了追數涉嫌恐嚇要將她禁錮在狗屋之內和餵她食狗屎。涉案經理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再提訊。
據太陽報12月1日報導﹐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五萬元和人事二萬元擔保外出,下令被告不能接觸任何控方證人,另每天要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
身形高瘦、長頭髮的被告,昨身穿一件杏色風褸出庭,他在犯人欄內顯得有點憔悴,主控官反對他保釋時詳細披露案情,被告對於是否獲准保釋感到憂慮,當裁判官批准他擔保時,被告不禁露出喜出望外表情,並望向公眾席示意到庭聽審的朋友替他辦理擔保手續,友人立即離開法庭往提款替他擔保。
十日須付利息二千
被告區浩賢(二十七歲),夜總會經理,暫毋須答辯,被控今年十月某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三百一十七至三百二十號四樓金富豪卡拉OK夜總會內,聯同其他人士刑事恐嚇一名彭姓女子。
主控官指出,受害人曾在被告工作的夜總會任職「媽媽生」,其間向被告借貸二萬元,承諾每十日支付利息二千元,逾期還款另須繳交每日二百元罰款。受害人曾向被告還款,惟未有支付所有利息,隨後更轉投另一夜總會工作。
案發日被告與受害人相遇,他指稱受害人有七萬元欠款仍未清還,被告在涉案卡拉OK夜總會內,揚言要將受害人禁錮在狗屋內和餵她食狗屎。
主控官要求將案件押後二十八日,待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警方進一步調查和計算涉案貸款的利率,案件轉交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由於案情嚴重,恐怕被告會棄保潛逃和干擾控方證人,因而反對被告擔保。
辯方律師申請擔保時表示,被告沒有案底,案件只屬錢債糾紛,案中唯一的指控不過是被告的一句說話,從無涉及任何暴力行為,所有控方案情純屬受害人片面之詞,被告否認所有指控。(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