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擾會議人士要簽承諾書才獲入立會大樓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13日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原則上通過,對於曾在會議期間,喧嘩或叫口號擾亂會議進行,而被帶離公眾席的人士,日後要簽署遵守立法會規則的承諾書後,才可以進入立法會大樓。規則的文本在今個星期落實後,就會正式實施。支持計劃的議員認為,立法會有責任制訂合情合理措施,以免同類事件再出現,前線的劉慧卿就反對,認為現時的規管已足夠。

【大紀元時報記者李靖】(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港醫院5.6萬病人資料外洩 承辦商開發員被捕
港宏福苑聽證會 消防承辦商被指從未到泵房檢查
宏福苑427戶災民去信港府 倡原址重建住宅樓
宏福苑聽證會進入第7日 有7名證人作供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