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家人”放倒”–深圳原海關關長腐敗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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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11日訊】2002年3月18日,深圳原海關關長趙玉存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提起公訴,而同堂受審的,還有他的兩個女兒–趙瑩和趙萍;趙玉存的妻子賈劍霞也因受賄罪另案處理。

深圳“遠華”

南風窗4月10日報道﹐與湛江海關關長曹秀康以及廈門遠華案涉案海關官員不同,從公訴庭審提供的資料來看,趙玉存的案情相當簡單,全家涉案的贓款絕大部分都來自於一個商人–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改清。

1994年,通過一名副關長的介紹,趙玉存在飯桌上結識了楊改清。1995年,楊改清從深圳海關調查局以低價購買走私罰沒原糖1.3萬噸,加價倒賣贏利;能夠購買到罰沒品,自然是“有很大能量”,但在這時,趙與楊並沒有什麼太多的不尋常聯繫。但有了合作就會有溝通,有了溝通就會有感情,產生了感情原則就可以被通融,這似乎是一些掌權者的行事之道。

1996年1月,趙玉存的大女兒趙瑩被安排到惠威公司上班,任職總經理助理,但卻隻負責員工辦理證件、接聽電話和打字等簡單工作。就這樣一個助理,其一年的收入卻達人民幣100萬元以上。而且在到公司上班的第9天就獲得價值90萬的公司房改“分房”。

在這一階段,趙玉存與楊改清之間的工作關繫也愈加密切。從1995年8月到1998年7月的3年間,趙玉存又幫助楊改清3次從深圳海關購得走私罰沒汽車201輛進行倒賣,獲利不菲。

1996年,趙玉存違反海關正常審批程序,將一個原則上不再審批的“廢危保稅倉”批給了惠威公司,幫其在惠州港設立了公共保稅倉庫。

正是這個保稅倉的建立,使惠威公司的走私進入大規模的階段。楊改清以該保稅倉為基地,制作假單據,利用外輪,“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向海關如實申報,采用少報多進的方式進行走私。從1996年至1998年間,他們瘋狂作案,每次走私成品油少則幾百噸,多則達到5000噸,共走私成品油304船次,走私油總量達76萬噸,偷逃應繳稅款達27億元,成為在深圳注冊的公司有史以來偷逃關稅數額最大的案件。

而趙玉存在1997年也第一次收受了楊對其本人的賄賂––一塊價值6萬元的勞力士手表。

1998年7月,當趙玉存隨深圳考察團去歐洲時,楊改清跑到 港機場送機,塞給了趙玉存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面包著3萬美元。

楊改清對趙玉存的進攻重點並沒有放在趙本人上,他巧妙地利用了趙愛女心切、對孩子比較縱容的心理,將行賄的對像放在了趙的兩個女兒身上。

他借口自己在 港的住房已不值錢,剛開始將這套價值400萬港元的住房“借”給趙瑩,過了一段時間後,又過戶於趙瑩與趙萍;當趙瑩在公司的配車馬自達被撞壞的時候,他“剛好”手上有一臺奔馳,就送給了趙瑩。而在趙的二女兒趙萍赴英國留學讀書之際,楊又以贊助的名義送其100萬港元。

就是通過這些方式,趙玉存及女兒全家涉嫌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900餘萬元,包括以上所提價值400餘萬港元的 港住宅一套,價值90多萬元人民幣的深圳羅湖住宅一套,一輛奔馳車及300多萬元現金。

家人受賄真忙

在這900多萬贓款中,趙玉存本人僅直接收取了40萬左右,不及其中的5%,其餘的大多數都是其家人利用趙的地位而變相收受的,趙玉存在其中並不是完全知情。

向領導干部的家人行賄,其實是行賄分子最常用的選擇方式,涉及此案的主犯楊改清極擅長此道。通過這種方式被其用金彈擊倒的還有趙玉存的頂頭上司–海關總署原副署長王樂毅。

王樂毅,海關總署原副署長、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主管全國的打擊走私工作,2001年3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開除其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王是海關繫統迄今查處的級別最高的領導干部。

王樂毅在任職海關總署副署長期間,收受賄賂、非法占有財物和接受他人貴重禮品折合人民幣140多萬元,王樂毅的妻子和3個兒子以真名和化名存款折合人民幣逾400萬元。在工作中,王濫用職權,干擾下屬海關正常執法,甚至指使下屬海關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便利,並且支持其子違法經商等。

王樂毅與楊改清更是稱兄道弟。王幾次出行歐美以及途經 港,楊改清總是先期到達,為其安排食宿,陪其購物、遊玩。楊陪王從洛杉磯到拉斯維加斯賭場,出資供其賭博玩樂。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王樂毅先後在 港和北京收受楊改清所送人民幣5萬元、港幣4萬元和高級攝像機、金項鏈等貴重物品。

1997年初,王樂毅通過楊改清為大兒子、三兒子辦理了赴 港單程證。之後,楊改清在 港的銀行為王樂毅的大兒子開立戶頭,每月存入1萬元港幣,作為其收入進行納稅申報,以便領取 港永久身份證。1999年初,楊改清托人從該賬戶提取17萬元港幣送到王家。

從幫助王樂毅兒子辦理身份證件開始,楊改清開始慢慢拉攏王樂毅,在剛上任時給自己制定了嚴格自律原則的王樂毅最終淪為走私犯的幫兇。

1997年3月,深圳海關處理一批罰沒汽車及配件時,楊改清找到趙玉存,想從中分一杯羹。趙玉存那時對楊改清尚存顧忌,沒有同意。關鍵時刻,王樂毅出面施以援手,親自給趙玉存打電話,要求他對楊改清“給予大力支持”。副署長的“朋友”,趙玉存當然要照顧。楊改清順利地得到了54輛整車以及49臺發動機變速箱、64個車殼等一批汽車主要配件,還由此加深了與趙玉存的關繫,終成“莫逆之交”。

為“善”行惡

無論是王樂毅還是趙玉存,其工作能力都是有口皆碑。據稱,王樂毅非常熟悉海關業務,工作能力較強,待人也隨和,但原則性不強,對下屬要求不嚴,崇尚好人主義;而趙玉存作為深圳海關的元老級人物,能力也被眾多同事得以肯定。趙玉存由於有著多年的地方基層經驗,在擔任關長後,能較好地協調各種關繫,有力地推動了深圳海關的工作。1999年,深圳海關共查獲涉嫌走私案件3447宗,在扣私貨價值9.35億元,上繳罰沒收入共5.09億元,查私案值在全國各海關中名列第一。

這些高級干部們並不是天生的腐敗分子,在剛到位子上時一開始大都盡力工作,有著非常好的業績,少有腐敗行為。從清廉到腐敗大多都經歷了漫長的蛻變過程,而導致這個過程發生的因素,既有客觀上環境及周圍風氣的影響、行賄者的拉攏,也有自身約束不嚴,尤其是因為一些“感情”、“義氣”的原因而走向犯罪。

舐犢之情本為天倫之道,然而用人民賦予的權力來展現這種天性情感,不但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更害了自己的孩子。

如趙玉存、王樂毅,在其孩子小的時候並沒有腐敗行為發生,當孩子長大成人而要立足於社會時,對孩子的愛和責任使得他們想給孩子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他們本身的能力不一定能夠達到,隻能依靠社會上“朋友”的幫助,而這個幫助就要用對原則的放棄來換取,從開方便之門走到違反規定,從違反規定走到違反法律,最後所得的卻是全家鋃鐺入獄。

像趙王二人利用孩子變相受賄是一種特例,而利用手中的權力協助孩子進行不正當競爭,攫取非法利益這種現像卻見多不怪。

深圳市原人大副主任王炬的女兒王濤、女婿冼偉經營房地產開發項目“溫莎廣場”,按規定應交地價款1.5億多元。1997年底,王炬指使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副局長龐成鴻為“溫莎廣場”項目辦理地價減免手續。根據王炬的授意,龐批示將不屬舊城改造範圍的“溫莎廣場”項目按協議地價辦理減免手續,僅核定地價為2760.77萬元,少交1.2億多元。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韓慶志,其兒子韓鵬利用父蔭,成立東莞金源石油化工公司在廣東、福建等地倒賣燃油,非法獲利2億多元人民幣;父子雙雙在2001年3月被實施雙規,接受中紀委的調查。

這是一種非常可怕的力量,因為愛而產生行惡的驅動力往往要大於因惡本身所產生的力量。對於行動者來說,他認為因高尚感情所驅使,他的惡事都是善良的,如同“善意的謊言”一般,是合理和可以接受的。

在中國,因感情、面子所導致的違法和腐敗屢見不鮮。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社會價值觀的第一把尺子是道德,而道德的具體體現就是對家人的責任、對上司的忠誠、對朋友的義氣。當這種責任、忠誠與義氣與法律所規定的原則相違背時,偏重前者是不少人的選擇。

所以,像趙玉存一樣因家人而走向腐敗之路的,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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