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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北京青年報特派記者赴山東調查7歲男童慘死案
父親性格孤僻 兒子本是精神寄托
■調查時間:2002年4月18日至4月19日
■調查地點:山東棗庄市
■調查緣由:2002年3月25日,山東省棗庄市市中區永安鄉永東村七歲的男童盛賀被其生父盛清軍用棍棒打死在家中。直到案發,男童尸體在家中存放了五天。棗庄市警方偵破了這起殺親案后,于4月9日將盛清軍依法逮捕。
■棗庄市永安鄉盛清軍家
梁副所長說:“盛清軍曾想把孩子埋在自己的院子里”
北京青年報4月21日報道﹐盛清軍的家在棗庄市永安鄉,是一個典型的農家小院。院子里有三間房子,兩間空著,最西邊的一間是盛清軍和兒子住的房間,就是在這間屋子里,盛清軍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活活打死。當記者走進這間屋子里,看見臟亂的房子里只有一個破床、几個破柜子。破柜子上一個大紅風箏特別引人注目,但這風箏已經失去了它的小主人。床上和柜子上堆滿了破舊的衣服。一位刑警說,盛清軍打死孩子后,就把孩子藏在舊衣服堆里。當我們來處理案件的時候,看見屋子的地面上放著兩截斷痕新鮮的梧桐棍。
因為長期沒有人收拾,這家的小院也是一幅破敗的景象,院落里長滿了雜亂無章的油菜花,似乎沒有人管理過。東牆根的鍋,已多日不用了,鍋台塌掉半邊,院西側的水管已壞,用一塑料繩捆一塊磚墜著,櫻桃樹下地面上落滿了豆粒般大的櫻桃。永安鄉派出所梁副所長說,案發時,院子中央有一處土坑,泥土很新鮮,厥頭和鐵欣放在一邊,這便是盛清軍挖的土坑,打死兒子后,他想把兒子盛賀埋在自己家院子里。
■棗庄市市中區公安分局
宣傳科賈斌副科長說:“案發4天后,警方就破了案 ”
在棗庄市市中區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里, 賈斌副科長向記者講了盛清軍打死兒子案的偵破情況。賈斌副科長說,2002年3月29日,棗庄市市中區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指導員趙振傳到永安鄉永東村檢查春季治安防范工作時,聽到永東村村民在議論盛清軍的兒子盛賀有四五天沒有見到了,盛清軍也沒有下地干活,情緒很反常,院門關得緊緊的。
趙振傳指導員對盛清軍的情況很清楚,盛清軍是永安派出所的重點管理人員,多次受公安機關處理,平時經常打罵孩子,三個月前便讓孩子盛賀輟學了。趙振傳指導員便叫上村治保主任以發送救濟款為名到盛清軍家,查証盛賀的下落。
當時盛清軍正在自己家院中挖坑,看到公安民警和治保主任,神情很緊張,鐵欣從手里落到地上。趙振傳指導員問:“盛清軍,你挖坑干什么?”“我……我、我准備種點煙。”盛清軍語無倫次地回答。
這顯然是說謊,種煙根本用不了那么大的坑。
“你兒子盛賀去哪里了,我們是發送救濟款的,必須見到你兒子。”
“去朋友家住几天。”
盛清軍說話時,眼神游移不定,似乎想掩蓋什么,對救濟款也不感興趣,這更引起了趙指導員對于盛賀下落的懷疑,他以發救濟款填報表的名義將盛清軍叫到派出所,安排專人看管。同時,趙振傳指導員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分局匯報。接到報告后,市中區公安分局局長、政委立即帶領刑警趕到盛清軍家,依法對盛清軍家進行搜查。搜查中,刑警翟洪山在破衣服下,發現了遍體鱗傷的盛賀的尸體。
■棗庄市市中區刑警大隊
技朮中隊張勝斌隊長說:“孩子身上沒有一塊好的地方”
張勝斌隊長是負責給小盛賀驗傷做技朮鑒定的民警。張隊長說,當時孩子的模樣慘不忍睹。孩子雙目緊閉,臉部已扭曲變形,兩個胳膊、胸部已變成紫紅色,身上的傷口密密麻麻,沒有一塊好的地方,傷口大約有100多處。在鑒定報告上,我們寫的是:盛賀身上皮下淤血面積達80%,系皮下大面積淤血休克性死亡。
■永安鄉派出所
王東所長說:“從下午3點到晚上10點,盛清軍7個小時打死兒子”
王所長說,開始,面對公安人員的審訊,盛清軍低頭不語,沒有表現出因孩子死亡的悲痛,拒不交待問題。盛清軍一直為自己狡辯說:“我沒有打孩子,誰不疼自己的孩子。” 警方對盛清軍進行了長達五個小時的攻勢,到深夜兩點,盛清軍開始交待殘害親生兒子盛賀的犯罪事實。
3月25日下午3點多鐘,盛清軍喊盛賀下地干活,年幼無知的盛賀不想去,對盛清軍說:“爸爸,我不想干活,想上學。”
盛清軍交待說,我聽后,心中便冒出了無名之火,別人我管不了,自己的孩子這樣小,便不聽自己的,天下沒有兒子不聽父親話的道理。一定要把這不聽話的小子打好。
盛清軍當時一拳把兒子盛賀打倒在地,隨手拿了一根梧桐棍猛打,打得盛賀在地上滾,頭上、臉上、身上都留下了木棍的印痕。盛賀哭喊:“爸爸,我疼,我改了。”他怕盛賀的哭聲驚動鄰居,用一塊破布捂上他的嘴,讓盛賀哭不出聲。梧桐棍被打斷了,他扒光盛賀的衣服,用斷頭戳盛賀的身體,用牙咬胳膊,他越打,越覺不解氣,打到晚上10點多,他打累了,沒有力氣再打了,才停了下來,斷斷續續打了近七個小時。
后來盛清軍歇了一會兒,吸了支煙,看到盛賀沒有動靜,心想盛賀被打服了。仔細檢查,發現盛賀停止了呼吸,心中很害怕 。
■永安鄉派出所
王東所長說:“盛清軍給孩子身上抹滿了云南白藥,希望尸體的顏色變過來”
王所長說,當天夜里12點多,盛清軍看孩子被自己打得不動了,就租了一輛出租車,將盛賀拉到市立醫院搶救,在急診室,他先給值班大夫叩了兩個頭:“救救孩子吧!他從樓上掉下來摔的。”值班大夫經檢查,盛賀尸體已硬了,沒有搶救的必要了。告訴盛清軍醫院已無回天之朮。盛清軍把盛賀抱回了家。
回到家后,盛清軍便心神不寧,害怕被人發現,天天守著盛賀尸體發呆 ,從永安鄉門診部買了盒云南白藥,抹在盛賀尸體上,他想抹上藥會把尸體的顏色變過來。尸體顏色沒變過來,他便想把尸體拉出去埋了。白天人多,不方便,到夜里他出來了兩次,發現有民警巡邏,嚇得他出了一身冷汗。守著盛賀的尸體,他吃不下飯,睡不好覺。他最后只好將盛賀的尸體用破衣服包著放在衣柜里、床底下,換了好几個地方,怎么放著也感覺不安全。看著滿院的油菜花,想了一個主意,把盛賀埋在院子里,便神不知鬼不覺了。他怎么也沒有想到,坑還沒有挖好,便落入了法網。
■棗庄市第一看守所
盛清軍說:“就是槍斃了我,我也想先抱抱孩子”
4月 18日,記者和棗庄市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在棗庄看守所見到了在押的盛清軍,沒有看出他有難過、后悔的表情。
刑警問他:“你為什么要打死你的親生兒子。”
盛清軍說:“我打我的孩子,是我自己家的事,與你們公安局沒有關系,我想回家。”
刑警問盛清軍:“你的親生兒子被你活活打死,你感到難過、后悔嗎?!” 盛清軍一會兒表情木然地說:“我沒有感覺,我兒子睡著了,聽我的話了。”一會兒又像這事和自己沒有關系一樣地說:“我想給我兒喂水喝。”
辦案民警曾找遍了盛清軍家的每個角落,也沒有看見盛賀一張生前的照片。盛清軍說,自己因為窮,沒有給孩子照過相。但是,在盛賀被父親打死后,為了取証,刑警給死去的盛賀拍了很多張照片,但是照片上畫面令人慘不忍睹。刑警給盛清軍看了盛賀的驗尸照片后說:“你的兒子已經被你殘忍地打死了,你看這照片上,孩子死得多慘!”
面對刑警的問話,盛清軍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向刑警要煙抽,當民警給他一支煙后,盛清軍深深地吸了一口煙說:“其實,我也很疼我兒子。我打他是因為他不聽話,我打兒子時,他也不怎么回話,我是越打越生氣。我沒有想打死他,我現在后悔了,就是槍斃了我,我也想先抱抱孩子。”
■盛清軍大哥家
盛清軍大哥說:“兒子是他的精神寄托,他走到哪里都帶著兒子”
盛清軍大哥告訴了記者一些關于盛清軍的家庭情況。盛家弟兄四個,盛清軍排行老四,從小性情比較孤僻,不合群。盛清軍十多歲時,他父親便去世了,母親身體不好,老大掙錢供盛清軍讀到初中,畢業后到水泥廠干臨時工。結婚沒有多長時間,盛清軍便經常打罵妻子,妻子承受不了盛清軍的打罵,回了娘家,后來便與盛清軍離了婚,兒子盛賀判給了盛清軍。從此盛賀成了盛清軍的精神寄托,他走到哪里都帶著盛賀。
離婚之后, 盛清軍性格更加孤僻,難與人相處,因瑣事與鄰居發生矛盾,他竟罵了半年多。1998年因侮辱罪被市中區人民法院判刑2年,在濟寧菜園監獄服刑。服刑回來后,他更不合群了,連他哥家都不去,也不讓孩子盛賀去,不讓盛賀拿別人的東西吃。對盛賀不像以前那樣疼愛了,甚至經常打他。一個月之前,盛清軍把盛賀打得很厲害,盛賀跑到他大伯家,不想回自己的家。吃完晚飯后,盛賀已睡覺了,盛清軍又來到 大哥家,把盛賀從被窩抱回了家。盛清軍講:“盛賀在別人家,我不放心。”
■永安中心小學
盛賀的班主任周老師說:“平時盛清軍經常到教室拉盛賀回家”
記者來到盛賀以前上學的永安中心小學采訪。發現這所小學與盛賀的家相距不到50米,中間隔一條水泥路,站在盛賀的家門口,可以看到盛賀生前的教室。劉校長見到記者時顯得很激動、氣憤,他講:“盛賀被他父親暴打致死這件事,我們學校的師生很震驚,太慘無人道了。”
劉校長帶我們見到盛賀的班主任周老師。周老師是個有二十多年教齡的教師,聽說我們要采訪有關盛賀的事,她的眼淚便掉下來了。周老師告訴我們,盛賀生于1994年10月18日,還不滿8歲,太可惜了,走得這么快。盛賀是一年級復教班的學生,在學校里很活潑,學習成績中上等,很惹老師和同學們喜愛,他父親太沒有人道了,平時經常到教室拉盛賀,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中國新年前,盛賀正在教室上著課,盛清軍從教室里把盛賀拉回家,從那以后盛賀便沒有來上學。她和劉校長去盛賀家几十次,大多鎖著院門,有時碰到盛清軍,向他宣傳教育的重要性,讓盛賀回校上學,他對我們講,上學有什么用,不能當飯吃,盛賀學好了,便不聽我的話了。盛賀出事前兩天,還去過他家,讓人想不到的是,天下竟有這么狠心的父親,剝奪了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又剝奪了孩子的生命。
來到盛賀生前的一年級復教班教室,孩子們正在上手工制作課,看著小盛賀空缺的座位,面前映現了盛賀體無完膚的照片,令人心酸。盛賀的同桌剛滿5歲,他說他和盛賀最喜歡玩老鷹捉小雞。
■棗庄市市中區公安分局
局長孔德文說:“這樣的殺親案很是罕見”
棗庄市公安局副局長、市中區公安分局局長孔德文對記者說,我從事公安工作二十多年,處理過形形色色的凶殺案無數起,手段如此殘忍,作案時間如此長的殺親案還是第一起。《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體重傷造成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4月9日,盛清軍因涉嫌故意傷害致兒子盛賀死亡而被逮捕。他用拳頭、木棍對兒子盛賀長達7個小時的暴打,手段殘忍,性質惡劣,我個人認為,盛清軍的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的要件。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院
劉白駒研究員說:“發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復雜”
家庭成員之間或有血緣關系或有婚姻關系,理應和睦相處,為何會暴力相見?中國社會科學院劉白駒研究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其成員之間發生尖銳矛盾直至使用暴力,無疑有深刻的社會原因。政治主張、宗教信仰、人生態度、文化水平、生活習慣的不同,使家庭成員之間不可避免地出現意見不合,發生矛盾。而由經濟地位和傳統家庭倫理等因素所決定,有的家庭成員居于支配地位,他們總想使自己的意志在整個家庭中得到貫徹,在遇到抵制時,可能會采取暴力。他們還會把在家庭之外產生的而不能在家庭之外發泄的怨氣,發泄在其他家庭成員身上。
但是,也有充分的材料顯示,家庭成員的暴力傾向,與他們的心理素質、精神狀態有密切關系。性格溫和、善解人意的人,即使在家庭中居于支配地位,也較少對親屬使用暴力。而性格粗暴、不知道尊重別人的人,對親屬使用暴力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暴力虐待不同于一般的家庭暴力,它是一貫的行為,而不是情緒一時沖動所致,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對暴力虐待的原因,僅從社會文化環境方面和行為人道德修養方面尋找,恐怕是不夠的。一些案例已經說明,某些暴力虐待者存在精神障礙。有些精神障礙者在人格障礙、情感障礙、智能障礙、思維障礙的影響下,也可能發生暴力虐待。各類患者的表現不完全相同。有的人表現為一貫的冷酷無情,常常毫無緣由地打罵親人。有的人則喜怒無常,在心平氣和的時候可以對親人很好,但稍不順心就大打出手。盛清軍就是這樣的人。
有關研究發現,許多家庭暴力虐待者在童年時期也遭受過虐待。父母之間的暴力以及父母對孩子的暴力,會對兒童的精神發育帶來嚴重影響,導致他們在成年后也以粗暴的態度對待父母、對待配偶、對待子女,甚至進行暴力虐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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