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民:政協委員李秀恒剽竊事件

李少民

人氣 24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3日訊】作者供稿。

一個人偷了別人的東西,被抓住后說:“是我一時疏忽,把別人的東西放在我的口袋里了。”這不是笑話,而是事實。事情不是發生在無法無天的社會,而是發生在香港,盜竊者也不是市井無賴,而是社會賢達兼教授。

事情起源

不久前,我得知我与人合著的一本書被抄襲了。被抄襲的書是我和何小鋒、游漢明合著的《中國的改革与工商經營》,抄襲的書是李秀恒著《21世紀中國市場》。

李秀恒先生知道抄襲被發現,先是說他的書中和我們的“雷同”,后來又一再講是“疏忽”,“本人寫論文慣用的注釋形式在出版書籍時,并非最适當的做法。”李先生是博士并兼任教授,他應該懂得,無論寫論文還是書籍,都不可抄襲。如果“慣用”抄襲,更是大錯。是抄襲、還是“雷同”或“疏忽”?

對照他的書和我們的書,其中至少有兩章,大段大段和我們的書的內容一樣,連注釋,圖表都一樣。例如,我們的書的71頁:

“行業的定義至少有兩种:一种是從事生產活動,如生產的工藝,產品的物理化學性質出發,來把類似的企業划歸一個行業,如鋼鐵冶煉業。

李秀恒的書的93頁:

“行業的定義至少有兩种:一种是從事生產性活動(如制造的工藝,產品)的物理化學性質出發,來把類似的企業划歸一個行業(如鋼鐵冶煉業)。

從他刻意改變一些字的做法上看,抄襲是故意的。連他的出版商也指出他抄襲“事實是成立的”、是“明顯的侵權。”李秀恒整章、整頁的抄襲,即使列出了所抄襲的書的出處,仍然是侵權。正如中文大學劉兆佳教授指出:“即使他把這兩本書列在參考書目上,這仍屬抄襲行為,因李先生事先並沒有得到著書作者的授權許可。”

到目前為止,李秀恒只承認抄襲了我們的《中國的改革与工商經營》和冼日明著《中國市場營銷:理念与策略》。后來又查出,李秀恒還抄襲了楊燦英著《外商直接投資:理論与務實》(南開大學出版社,2000),儲小平著《外商投資企業管理學》(立信會計出版社,1999),和葉孔嘉、唐代彪主編《海南現代化与台灣發展經驗》(三聯書店,1995)一書中文貫中的文章。李秀恒究竟抄襲了多少本書,應該對公眾有一個交代。

抄襲者是否應該向公眾道歉?

李先生的簡歷令人目眩:

“李秀恒…博士,…金寶國際集團董事長,香港經貿商會會長,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多家上市公司董事;工商局貿易咨詢委員會,城市規划委員會,大學撥款委員會,學術評審局青年事務委員會等多個政府的咨詢委員會委員…香港十大杰出青年,…港事顧問,..推委會委員,…獲特首頒發銅紫荊星章….”以及多個兼職教授,專欄作家,電視主持人。

李秀恒不僅經商,而且從政,現在又要通過抄襲變成學者。

事出之后,一些人,甚至是被抄襲的受害者,勸我不要公開此事,和他“私了”。我對李秀恒先生素不相識,對他也毫無成見或恩怨。對他本人,我完全可以原諒,他是個成功的商人.我在商學院教書,非常尊敬成功的商人。

但是李先生的做為,不是私事,出版書,叫“publish”,是給“public”公眾看的.他欺騙了公眾,應該在公眾面前糾正。

事有湊巧,我收到一份中文大學的出版物,《大學廣場》,第78期中專門報道了“李秀恒博士講座”。李秀恒講,香港同學到大陸工作的优勢是“香港人的誠信較受信賴”。同時李先生告誡同學“不少人說話動听,但言行并不一致,同學必須小心。”

如果這些同學知道李秀恒剽竊,他們會怎么想?更重要的是,李秀恒是公眾人物,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大學撥款委員會等許多公職。若我們和李秀恒先生私了,李先生就會象什么都沒有發生那樣繼續擔任這些公職,到處教導學生,講“誠信”。這樣一來,我們就是在幫助他騙人,就等于告訴社會,有剽竊行為無所謂,這樣的人可以繼續當香港青年的模范,可以代表港人在中央政府參政議政、制定政策.。這樣做,對不起香港的公眾,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也對不起自己的學術研究。

香港和大陸對抄襲的態度

大陸最近揭露了北大教授王銘銘抄襲。這類事情在冒假成風的大陸,本應不算什么,但卻在大陸學術界乃至整個社會上都掀起了軒然大波,王銘銘也因此被停職。而將王銘銘的事情公之于眾的王曉生,最近在香港《明報月刊》(2002年3月)發表文章,講了他為什么要做這件事的原因。他“曾把王銘銘當偶像”,發現王銘銘抄襲后,王曉生說:

“我感到非常震惊和憤怒,也感到徹底的失望。不,是絕望!不僅是對我曾經仰望的王銘銘教授,而且包括所有我崇拜的學者,甚至所有在學術界吃飯的人。”

當時有人反對媒體討論此事,認為這是學術問題,應在學術圈內解決。王曉生說,判斷是否抄襲,可能是學術問題;“但如果可以肯定是抄襲,那么就不是學術問題了,而与道德相關了。道德是大眾的事情,你可以要求別人,別人也可以監督你。”

香港的媒體常常批評大陸道德水平低下,但現在看來,至少在這個問題上,大陸的是非善惡是清楚的。

悲觀的朋友告訴我,公開批評抄襲沒有用,人家會罵你。而抄襲者各种“委員”照當不誤,結果是你李少民倒霉。果然,我公開批評之后,連另一位被剽竊者都要和我“划清界限”,他不僅替剽竊者開脫,甚至還說我要向李秀恒“過百万”的錢,讓李秀恒“傾家蕩產”。于是給盜竊者打圓場成了美德,而對盜竊行為進行譴責卻成了惡行。難道香港的道德水平就是這么高,人們心安理得的由剽竊別人作品的人來為我們選擇特首、決定大學的發展嗎?如果真是這樣,那就不僅是我倒霉,而是香港公眾倒霉了。

香港學術界的道德水平

更倒霉的恐怕是香港學術界。

學者与商人和政府官員不同的是,學者不去經商賺錢,也沒有政治權力,只有做學術研究.學術成果是學者的心血結晶。剽竊學者的學術成果,就是對學者最嚴重的侵犯。

有兩位被李秀恒剽竊的香港學者,不僅不譴責剽竊,反而替他開脫,說“他是無心作錯,不是故意的”。“無人夠膽抄襲這么多的內容,好明顯是李秀恒下屬在收集資料時出錯”。“他始終是商人一名,不是做慣學問的人。”抄襲只是“疏忽”。

商人抄襲沒有什么,若再多抄些就更好了,因為沒有人敢如此抄襲,那更是“疏忽”了。這是給所有正直的商人摸黑。李秀恒有博士學位,身兼中文大學等至少4所大學教授。他如此“夠膽”的抄襲行為,可以說是向香港的道德挑戰,是在玩弄學術界。十年寒窗有什么用?一抄就搞掂。被揭露出來又怎么樣?到頭來有些被抄襲的學者還不是得為他開脫?

和商業和政界相比,學術界相對是塊淨土。但現在我們視為神圣的學問可以被人隨便剽竊,而有些被剽竊者不但不敢維護自己的權益,反而替剽竊者辯護。我把這講給一位同事,他毫不奇怪地說:“This is Hong Kong!”香港的學術界果真如此嗎?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候選人公然剽竊
近10万字一樣 北大名教授"剽竊"美國名教材
剽竊美國名教材的北大教授王銘銘被撤消全部學術職務
“曉聲”為何揭露北大博導剽竊丑聞?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