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精減人事 明年五月廿日起辦優惠退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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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政府為能順利啟動改造工程,依行政院最新提出的「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說帖」,中央共須裁減一四二五七人。中央機關將自明年五二○至後年五二○間,辦理優惠退離施措,凡符合「任職廿年」、「任職十年且年滿五十歲」,或「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之一者,可辦理自願退休或資遣。

據中時電子6月23日報導,依行政院最新提出的「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說帖」,中央機關實有人數至九十三年五月廿日將降至廿萬零五百人,共須裁減一四二五七人,其中包括三千位技工與駕駛。人事行政局主任秘書吳三靈表示,為達成人員精簡的目標,將提前發動自明年五月廿日開始辦理優惠退離。同時,相關單位已有共識,研擬修改離職公務員利益迴避條款,以利公務人員轉任民間企業。

人事局表示,相關政府改造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草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等三案都須等立法院通過,再搭配行政院組織調整員工權益保障方案,政府改造工程才能順利啟動。

不過,為達成人事精簡的目標,中央機關將自明年五二○至後年五二○間,辦理優惠退離施措,凡符合「任職廿年」、「任職十年且年滿五十歲」,或「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之一者,可辦理自願退休或資遣。在明年五二○之前提出申請,經核定生效者,可加發最高七個月的俸給總額優惠,若在明年五二○後申請,每慢一個月就少領十二分之七個月的優惠退休金。在後年五二○之後辦理退休、資遣者,不再給予任何優惠。

對於那些人會被裁減或移撥原則,按人事局的說法,將視政府改造後的機關業務實際需要而調整,但凡屬約聘雇人員,或連續兩年考績丙等者,或業務可下放地方政府或委託民間辦理者,都屬於優先資遣的對象。不過,吳三靈強調,「公務人員的法定權益將百分之百受到保障。」

政府改造後,若因組織調整或業務變遷,不符公務員原有專長,吳三靈表示,人事局將很活潑的方式,開班訓練、派遣至新機關實習,或薦送至大專院校或訓練機構進修。對於有意轉換跑道至民間工作者,人事局、勞委會將提供民間就業市場情況,建立轉業諮商機制,規劃提供轉業所需訓練。

吳三靈並指出,公務員服務法十四條之一現行條文「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過於側重防弊,防礙公務員轉至民間企業工作的機會,特別是對金融、法律、科技等專業人員影響至鉅。因此,人事局與考試院已有共識,修法放寬此一條文,初步的構想是朝向轉換後的工作,與離職前的公務機關不產生直接來往關係即可,但由於涉及層面廣泛,尚需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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