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特稿】尊重法治精神 關乎港人前途

劉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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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13日訊】今年三月十四日,警方以阻街及阻差辦公等罪名拘捕了在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前靜坐的法輪功學員。姑勿論在法律上,佔用行人道面積二十分之一的路面是否叫做阻街,當今的香港社會至少也是個文明的城市,應該尊重法治精神——法理情均應考慮。在今次拉人事件中,警方是否真的是「依法辦事」不得而知,但顯然並沒有尊重法治的根本精神——維護公理與正義。

*內地法治不受尊重 淪為鎮壓工具

內地的法律其實非常詳盡,與以往的香港不同的地方在於內地並不尊重法治精神,往往連法律也不依循。許多人只知道法輪功在內地被取締,卻不知道其實這場鎮壓並非合法。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上訪中央要求合理的煉功權利,結果三個月後被定為非法組織。十月廿五日,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稱,法輪功是「邪教」。三天後,《人民日報》發表了「『法輪功』就是邪教」的特約評論員文章。緊接著,十月三十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並以此作為鎮壓法輪功的「法律依歸」。其實,全文並未指明法輪功是邪教,所以為法輪功定性並不合法。然而,這卻說明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內地的法治觀念薄弱,法律條文可以隨意以個人決定而加減——這其實是非常危險的。

*港府的容忍度創新低

六月底,香港記協發表年報說,港府在過去一年對言論自由的處理日漸強硬,包括打壓法輪功;高調拘捕及起訴未經批准的集會和遊行;又拘捕採訪的記者。另外,最近還通過了倍受爭議的反恐條例,並打算就基本法二十三條有關禁止顛覆及分裂國家行為立法——雖然法律界認為這並沒有必要。這些倍受各界爭議的政府決策都顯示港府的容忍度降低。

*言論自由 港人才會受益

我們不要忘記,記者的自由採訪,受益的是整個香港社會;法輪功靜坐請願是因為他們在內地被誣衊並被迫害;學生六四遊行是因為他們反對政府屠殺愛國的青年;綠色和平成員阻擋基因改造食品出廠,受益的是香港市民。他們的請願合情合理,有沒有違法就要看對公眾造成的負面影響有多少,然而幾乎沒有人同意這些小眾群體對社會安全造成任何的傷害。他們的存在讓香港人能夠享受到自由的空間,他們代表很大部分沉默的香港人的聲音,受益的始終還是香港人。

*香港法治莫淪為政治工具

如果政府花費人力物力財力告這些請願人士的話,不僅是在用納稅人的錢來堵納稅人的嘴,而且更嚴重的是,「依法辦事」沒了法治的維護公理正義的精神,法律和警察將不再為市民服務,而成為政府的政治工具——我們在這點上倒退得與國內的司法制度沒甚麼兩樣了。到頭來,受苦的始終還是香港人。無巧不成書,香港言論集會自由被收窄的同時,香港的經濟也在急速下滑,失業、破產、股災,與昔日繁榮的香港不可同日而語。

*維護香港自由 唯有港人

可是香港人麻木得像在睡覺。撿石頭理論就是李少民用來比喻香港人對中國當權者的心態的。他說,有一大筐石頭,共產黨把裡面的黑石頭拿出來批判,人們都很害怕,灰石頭和白石頭見黑石頭給拿出去,鬆了口氣,說:「不是我!」,審判完黑石頭,再來一個運動,撿灰石頭出來批判,再來就是白石頭。他說,其實白石頭見那塊黑石頭給拿出來,不應該高興,應該保護黑石頭,保護了那塊最黑的石頭,大家就安全了。這是香港人應該做的事情:不僅要支持司徒華、李柱銘這樣的人,更要保護法輪功及其他正義的請願人士。他們如果還能說話,其他人不就更安全了嗎?如果他們被抓起來,那麼其他人離被抓就不遠了。

法輪功的請願被各界人士公認為和平理性的,這點連政府與警方都不敢否認,這塊「白石頭」如果被告以阻街、阻差辦公及襲警,那麼將來香港還有甚麼人或甚麼團體能夠享有自由呢?我們難道不應該站出來維護我們的自由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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