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定帶狗進入公共場所將被罰款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9月1日訊】(中央社台北一日電)中國大陸廣東官方發布「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規定嚴禁攜狗進入公共交通工具、學校、商場及公園等公共場所,違規者將被處最高一千元人民幣的罰款。

中新社今天報導,大陸縣級以上城市、工礦、港口、機場、遊覽區、經濟開發區,以及各鎮(區)政府所在地三公里範圍內被列為犬類禁養區;而在准養區內,則規定對狗實行圈(拴)養,以防惡犬傷人。(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任嘉倫《佳偶天成》片酬曝光 因故比前作減半
美國公布東航MU5735墜機前重要飛行信息
中共人大常委會4大異常 5名上將委員缺席
1.5萬億國防預算 助美軍在印太扼制中共野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