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带狗进入公共场所将被罚款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9月1日讯】(中央社台北一日电)中国大陆广东官方发布“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规定严禁携狗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商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违规者将被处最高一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新社今天报导,大陆县级以上城市、工矿、港口、机场、游览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各镇(区)政府所在地三公里范围内被列为犬类禁养区;而在准养区内,则规定对狗实行圈(拴)养,以防恶犬伤人。(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朱迅自曝抗癌20年 央视主持人已近20人罹癌亡
前雷神山医院院长王行环被双开 属交叉党员
本田在华销量暴跌 将关停广州和武汉两座工厂
卢特尼克拒中资渗入美车业:不需要比亚迪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