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上電視評論性節目」連線報導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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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郭傳信安卡拉特稿)土耳其電視台談話性節目,無論是新聞評論、時事座談或群眾問答,主持人常是資深記者或專欄作家,只提示問題不參與討論,應邀訪談者則是相關學者、專家或政府官員,少有「萬事通」記者上台自吹自擂。

根據土耳其憲法第二十八條:「成立出版社不需事先許可」,以及憲法第三十二條:「個人及政黨有權使用非公營新聞機構或大眾傳播媒體」。因此土耳其新聞媒體,除公營之外,盡屬各個大企業集團所有,每個集團均同時擁有多家報紙及電視台,旗下記者借調往來自家報紙及電視台之間,也就成為常態。

最常見的是報紙專欄作家兼電視台時事論壇節目主持人。這類人士多是學養豐富,平日在報章雜誌撰文,就個人專門領域,例如政治、經濟、國會、教育、體育或社會問題等,發表個人獨特見解,因而聲譽卓著。但在主持節目時卻能閉口不談個人見解,僅就專題提出尖銳但理性的問題,請教應邀訪談者。

民營CNN–TURK著名的「第三十二天(取義一個月有三十二天)」時事論壇節目主持人兼「每日新聞報」政論專欄作家畢蘭德,可說是這類節目聲譽最佳的主持人之一。

常在報章評論土耳其加入歐洲聯盟及賽普勒斯問題的畢蘭德告訴中央社說,自己主持節目常秉持早年採訪新聞的原則:只問不答,有兩個好處,一是從專家學者的見解中獲取更多具體的新聞內涵,充實自己;另一個就是藉已知新聞內容提出更深入的問題,以滿足閱聽人知的權利。閱聽人滿足,節目及名聲自然受歡迎。

對身為採訪記者是否也可應邀上台發表個人見解。國立安卡拉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戴米瑞則表示,原則上,媒體有監督權利,但採訪新聞的人應永遠站在鏡頭之後,如果站在鏡頭之前,成為被採訪者,顯然本末倒置,又如果發表個人主觀言論,則如同警察同時兼任賭場保鏢一樣,不倫不類。

但在若干情形下也有例外。例如頗有知名度的土耳其女性資深國防新聞記者拉蕾,因經常獨家報導國防軍事新聞,是軍方最頭痛的人物,也偶而應邀上電視台接受國防軍事問題的專訪。但拉蕾拒絕接受其他非軍事領域問題的討論,她表示,儘管自己見多識廣,仍不可能成為「萬事通」記者。

不過,仍有極少數記者喜歡表現自己是「萬事通」。土耳其一位原本專跑體育新聞的資深記者,由於常口含煙斗或雪茄,形象特別,又喜以尖酸刻薄言詞抨擊體育界,久而久之也就成為自家電視台邀約訪談的對象,而此翁在漫談問題時常自己引出其他非關運動的問題,例如政治甚至經濟,偏偏仍有人喜歡聽他口無遮攔的謾罵。

在約束記者行為及報導方面,土耳其總理府新聞局主管行政事務主管塔萊表示,土耳其憲法講求新聞自由與不受限制,當局對一般時事評論或群眾問答節目,只要不破壞國家完整與安全,也就不予過問。但遇以下問題時得限制部分新聞自由,其中包括:犯罪、攻訐、洩露國家機密、破壞個人聲譽、權益、隱私、違反合法專業權益及妨礙司法正常運作。

對於平面記者應邀上電視台發表評論是否公正客觀一事,土耳其國會記者協會總幹事沙利表示,土耳其媒體,無論是報紙或電視台,多屬幾個大企業集團所有,在政商互相利用的環境下,有的已淪為黨派工具,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報導角度各有不同,但仍有少數新聞專業電視台的訪談節目尚能兼顧客觀與全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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