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頒布煙花禁令 違者罰款並留下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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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安清荷蘭報導)為了減輕醫院新年期間的負擔,荷蘭政府11月頒布了一項針對新年燃放煙花爆竹的臨時性禁令。

據荷蘭多家媒體報導,該禁令明確規定荷蘭各地禁止銷售傳統煙花,2021年新年期間也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F1類煙花除外),違反者將被處以最低100歐元的罰款,並留下犯罪紀錄。

據荷蘭媒體NOS.nl的報導,2020年新年慶祝活動中,荷蘭消費者花費了約7,000萬歐元購買煙花,每年也有不少人因為煙花事故而受傷甚至喪命。荷蘭司法部長格拉珀豪斯(Ferd Grapperhaus)及祕書範·維奧德候溫(Stientje van Veldhoven)向荷蘭內閣表示:「2020年新年期間,僅12月31日和1月1日兩天,荷蘭全國就有385人去了急診室,還有大約900人需要到全科醫生那裡就診,一共有1,300人需要醫療協助。另外還有兩人在煙花事故中喪生」。

據荷蘭新聞網報導,11月初荷蘭25個安全區域的負責人,急診科醫師代表以及許多國會議員向荷蘭內閣提出請求,禁止新年期間燃放煙花爆竹。這不僅僅是因為歷年新年期間由於燃放煙火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更是由於目前受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的影響,荷蘭各大醫療機構已然不堪重負。

目前在荷蘭,中共病毒疫情雖有所好轉,但需醫療救助的患者仍然人數可觀。截至11月27日,荷蘭各地醫院一共有1,769名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患者在接受治療,其中約有518人在重症監護室。

格拉珀豪斯在每星期一次的內閣部長會議後說:「今年燃放煙花爆竹是非常不明智的,違反禁令將會被處以重罰。」違反者還會被記錄在案,留下犯罪紀錄。這意味著他們將無法獲得良好行為的證明,甚至會影響申請工作,獲得工作許可證、簽證和居留許可證。

當然,並非所有人都贊成該禁令,例如煙花事故較少的地區。鹿特丹Maasstad醫院燒傷科的外科醫生Jefrey Vermeulen對荷蘭《人民日報》(Volkskrant)表示:「預防感染最有效的一個方法是不要讓人們拿著香檳站在一起,並在新年時分相互親吻。只有控制住感染人數,醫療保健機構的壓力才能得到緩解。單純的禁止煙花銷售和燃放,並不能從本質上改善疫情狀況。」

據悉,該禁令是針對被歐洲監管機構歸類為F2或F3的消費級裝飾和與噪音有關的煙花。在荷蘭,消費者已經被禁止擁有F4級的專業煙花。今年,荷蘭政府只允許銷售F1煙花,例如小型鞭炮。

為了補償煙花爆竹經銷商的經濟損失,荷蘭內閣專門撥款4,000萬歐元作為補償。其中的一部分款項還將用來幫助販賣者們安全地存儲已購入的煙花,直至禁令解除。

責任編輯: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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