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社紅煉法輪功遭冤判 其兄要求當局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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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報導)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劉社紅和妻子趙秀娟,於2019年9月4日在荊州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荊州市荊州區西門看守所。2020年11月30日,劉社紅被非法判刑7年半,趙秀娟被判7年。

夫妻兩人分別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在辯護意見中指,本案的指控違反了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綜合全案和法庭調查,沒有證據證明本案存在X教組織,沒有此組織,怎麼利用組織。劉社紅是宗教信仰者,屬於劉社紅個人信仰,信仰是自由的,法輪功書籍並沒有危害社會。

其中一位律師對大紀元表示,「兩名律師都做了無罪辯護,但在大陸,這種案件包括其它敏感案件,法官就是一句話帶過,也不引述律師的觀點,直接就一句話『不採納』,所以就看不出來律師做了怎樣的辯護,大陸的判決都是這樣。」

劉社紅與趙秀娟均認為自己無罪,家屬已提出上訴,同時劉社紅的兄長致信各級公、檢、法、政府部門,要求無罪釋放弟弟劉社紅。

以下是原文:

父老鄉親及各級公、檢、法、政府部門領導、同事,你們好!

我是法輪功修煉者劉社紅的兄長。

劉社紅,1968年生,52歲。2019年8月底在湖北省荊州市法輪功問題被綁架,現被關押在湖北省荊州市西門看守所。

寫這封公開信,是通過劉社紅的親身經歷,讓人們了解劉社紅怎樣從昔日的一個江湖亡命漢,變成了一個正直、善良、人人喜歡的好人,希望你們能站在一個公正、仁義的立場上,給予我們支持,您的同情和理解,就是給予我們的最大支持。

劉社紅的自述:

2006年年底的某月某日,這是一個黑暗的日子,38歲的我,走投無路,帶著滿身的槍痕、刀疤,拖著腫的發亮的雙腿,從大都市回到了我鄉下的老家。我年邁的母親看到我這個樣子,傷心而又恨恨地說:「我要早知道你會成為現在這個樣子,一生下來就該把你掐死!現在我是沒有力氣了,要是我還有勁,我就抱著你一塊去跳塘自殺了!」聽著母親傷心的話,我心中也在不斷的想,是啊,我怎麼會成為今天這個樣子啊?

一、少不諳事,橫行江湖好勇鬥狠

我初中未畢業,就在社會上混了,成天腰裡別把刀,為那些魚行、菜行、建築行的老闆們撐門面,照場子,那時只恨天下無事,只要有一點點推薦就非去不可,人雖不大氣焰可不小。一天不打架,就像別人三天不吃飯那樣難受,而且只要一打架,就像在上演警匪片,是真刀真槍的幹,那是真不要命的,因為打架鬥毆,我的肝被對手捅破,心心包胞被捅破,為此進看守所、勞教所六次,前後加起來的時間長達十年之久。

記得92年我24歲的某一天,又一次打架,對方好幾個人一字排開,我一人站在他們對面,雙方舉槍對峙,我朝著他們胡亂猛射,他們那幾人只敢打我的腳……那次我腳負重傷,疼痛難忍,有人提議說:吸海洛因可以止痛。從那時起,新的惡夢開始了,我染上了毒癮。

二、老大徒悲   吸毒成癮身心俱傷

為了止痛吸上海洛因後,我再橫行江湖,就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少不諳世時的好勇鬥狠的心了,更主要的是為了籌集毒資了。那時我每天吸食毒品的錢大約需要七八百至千元不等。毒癮逼迫著我不斷地去吸食毒品,而昂貴的費用又迫使我不斷地去籌錢。

從97年起,我就開始販賣毒品、販賣槍枝,犯下了更大的罪業。2000年,為了籌集毒資,我拿刀砍傷了人,為此被判勞改四年半,2004年從監獄出來後,吸毒的心癮難斷,我又重新開始吸毒。自從92年吸上毒品不久,清醒時也知道不好,從93年開始不斷戒毒,戒毒花了多少萬元錢,現在都記不清了,最終無果。後來發展到大動脈注射,連戒毒所都不敢收我了。此時的我已不再如當年般威風凜凜、鬥狠四方了,那時的我面如土灰,枯瘦如柴,雙腿浮腫,已經是廢人了,毒品使我身心俱傷啊!

為了擺脫毒癮的困擾,我曾兩次自殺,一次是上吊,一次是一次性注射大劑量的毒品。可是奇怪的是上吊時我用了一根直徑2厘米的粗麻繩,它竟然會無緣無故地斷了;第二次動脈注射時又被別人搶救過來了。真是我命不該絕啊!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安排。

天無絕人之路,2006年某月某日又是一個光明的日子,回到老家後,母親除了怨恨之外,慈母之心使她又為我指引了一條光明之路。我親戚中有人是修大法的,煉功前,他多病纏身,修大法後,百病全無。母親認為只有大法能救我了,她立刻叫親戚引導我一起煉法輪功。

三、得法重生   啟悟了我真實的本性

我一看到《轉法輪》這本書就想起了97年的一天,我到一個朋友家裡,看到他家正在放大法師父講法錄像,好像是在講第七講關於殺生的問題,我聽到說煉功人不能殺生,當時我想我就是靠殺生吃飯的,這功我煉不成,錯過了一次機緣。現在我已無任何想法,捧起書,接連看了三遍,我明白了,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我如果早早得法,何苦會落到今天這般境地?我對我自己說:「這個功我一定要煉下去。」

我親戚囑咐我新學員一定要多學法多看書。從2007年元月得法開始,我就如饑似渴地看書。法輪大法祛病健身就是有奇效,我的經歷再次見證了這一點:半個月不到,我雙腿水腫全消,臉色紅潤,康復很快,以前花多少萬元也沒戒掉的毒癮,學大法沒花一分錢,毒癮消失的無影無蹤了,這時的我真正在大法中重生了,我對師父的慈悲救度之恩是無任何人類語言能夠表達的。

3月份的某天,我夜裡做了個夢,夢境裡清晰地看到一個藍頭髮帶捲捲的披袈裟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誰,我雙膝下跪,只聽他說:多學法,多救人。當時醒後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時間到了2007年的5、6月份,那時我除了學《轉法輪》外,還看了大量師父的新經文,看大法書時,曾有一次書有金光閃現,我當時驚喜地跳了起來。

大法真正啟悟了我真實的本性,一個昔日的亡命之徒,今日已在大法中重獲新生,我忽然明白了3月份我做的那個夢的意思了,我唯有聽師父的話,多學法多救人。

四、幾經磨難   浴火法徒百鍊成鋼

2008年5月24日,我因噴寫大法真相標語,被非法抓捕,判一年半勞教。

這個勞教所是我往日橫行江湖時經常進出的地方。一進勞教所,碰到的盡是昔日的江湖朋友,他們都驚愕:你是為煉法輪功進來的?法輪功真能改變人啊,你眼中已沒有往日的殺氣了!連你都變好了,我出去也要煉法輪功……我也給他們講了我絕處逢生的經歷,並利用這些有利條件,抓住時機,給他們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法輪功真不是電視宣傳的那樣,是叫人做好人的,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是江澤民那幫人製造的偽案,嫁禍法功,煽動人們去仇恨法輪功。

在勞教所,因我今昔判若兩人的變化,向他們有力的證實了大法的神奇和偉大,也使他們明白了江氏之流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多麼的無理和荒唐,也為我在那裡學法煉功開創了有利的條件。即使在共產黨高壓、株連的恐怖統治下,也有明白真相的好人。有一個管教幹部,利用工作之便,每逢有人來所裡檢查,他都要囑咐人把我的大法書等物品拿到他的辦公室去保管。

在勞動所09年「5.13」日師父生日那天,我買了瓜子、糖果分發給大家,大家一開始不知道為什麼,知道後非常高興,大家也祝師父生日快樂。有人還笑著說:明年的今天誰給我們發糖啊。

2010年12月,我再次因噴寫大法真相標語被非法抓捕,這次被重判4年勞改,被非法關進了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這也是我曾經來過的地方,但那次是因為我為了籌集毒資而砍傷了人。

這裡的管教人員明知道是法輪功改變了我,但也要用重刑來轉化我,所謂的理由是他們要執行上面的政策:轉化率達100%。法輪功教我做好人,做一個健康的人,管教人員在黨的方針指引下卻要再把我變成一個壞人,一個無用的人。

這個監獄的邪惡程度是外人無法想像的!

剛進去時,因為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拒不排隊報數,他們就將我雙手用手銬吊在門框上,腳尖著地,為了增加我的痛苦,還在我的後背與門板之間強塞進一個枕頭,使人好像被五馬分屍一般撕裂的疼痛,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往我嘴裡塞髒抹布,我咬緊牙關不讓他們得逞,後來只好把我放下,一落地人就虛脫了。

還有一次,為了制止他們打同修,他們把我拖到風場,幾個人對我拳打腳踢,在我肚子上踩,直到大便失禁……

2012年,因為不配合他們的轉化,我被關進小號,期間正逢「5.13」師父生日,我跪在地上給師父磕頭拜壽,惡警們在監控錄像裡看到,不知道我在幹什麼,他們大概會以為我會自殺吧,連連大叫:你幹什麼你幹什麼?他們哪裡會知道修煉人的心哪,我心中裝著大法,我怎麼會去死呢?而且師父說過:「自殺是有罪的。」

2014年12月20日,我終於走出那個魔窟。前後五年半的非法關押迫害,經過血與火的洗禮,只能是磨鍊了我的意志,使我更加堅定了修大法一修到底的決心。

我的兄弟劉社紅修煉大法後,給我們家帶來了欣喜,再也不用為他擔心受怕了,不用在鄉親們面前抬不起頭來,終於能在祥和寧靜中過日子了。

我的兄弟劉社紅修大法無罪

劉社紅的經歷並不是一個特例,許多法輪學員一直在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從好人做起直到更好更好的人。江澤民從1999年7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二十多年來不管世事如何變遷,一個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誰也不能把「真、善、忍」從他的心裡抹去,因為「真、善、忍」已深深地紮根在他的心底。而且「真、善、忍」將是他生命的全部。這樣的人如果有罪,被非法關鉀、被殘酷打壓,那當今的社會還有誰是好人呢?那些貪官污吏為了他們的政治前途,為了他們能貪污到更多的錢財,把打壓法輪功作為他們升官發財的政治資本,比如,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等都是巨貪巨腐下狠手打壓法輪功的急先鋒,難道他們是好人?

據悉,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分局起訴劉社紅到檢察院,是用了刑法第300條:即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我想通過前面的故事,很多人都能從內心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法輪功是教人修行向善的高德大法,所以「利用邪教組織」又從何談起,在中國大陸所有現行生效的法律200多部中,沒有任何一條款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這就是說明:1、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2、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怎麼能用刑罰去處置呢?3、怎能適用刑法第300條套兩高司法解釋對修心向善的守法公民按邪教處罰呢?因此,荊州區分局將劉社紅起訴到檢察院是完全錯誤的,是冤假錯案。

其實大家都明白,真正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不是這些普通的老百姓能做得了的,只有掌握國家權力的人,才有條件視國家的法律如兒戲,才有能力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二十年前是江澤民妒嫉法輪功創始人,以及修煉法輪功的人眾多,而置當時其他六個常委的反對於不顧,利用共產黨組織對善良的民眾大打出手,是江澤民利用共產黨組織搞的這場對國家、對百姓毫無益處的以解私憤的運動,造成了中國道德、法治、人性大倒退。

在當今中國,老人跌倒了都沒人敢扶;小孩被人活活打死,眾人圍觀都無人出手相救已不是個例,打擊「真、善、忍」,把人變得冷漠自私,坑蒙拐騙,偽劣假貨盛行,黃賭毒漫延中華大地,人人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更重要的是,江澤民集團摧毀著正義,把善顛倒成惡,把正歪曲成邪。無數原本正直、善良的人包括公檢法工作人員,把江澤民操控的媒體謠言當成真理,參與迫害好人,充當了當年文革被利用當槍使的「打砸搶」的造反派一樣的角色,害人也同時在害己,給自己的未來帶來了極大的風險。

歷史的教訓太多了。再看看當年文革結束時,北京公檢法中七百名多積極參與整人的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祕密槍決,其後一紙「因公殉職」欺騙家屬了事。在文革中,當他們為黨去整人的時候,擺在他們面前的是黨給他們提供和創造的不可多得的表忠和表現的機會,那意味著將「立功」、「受獎、發財、升官」,作為專政工具的他們覺得有黨撐腰,肆無忌憚地把別人往死裡整時,絕不會想到有一天黨會卸磨殺驢。命才是您自己的,真的別為了一點眼前利益而斷送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歷史上迫害好人的都會身敗名裂,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今天種因,明天必果。希望您別對好人開槍,即使不得已要舉槍,也請您將槍口抬高一寸。

《西遊記》作者吳承恩曾說過:「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每一個生命都在見證著今天發生在中華大地上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也都在善與惡中擺放著各自的位置。

希望您能選擇仁義善良,無罪釋放我的兄弟劉社紅。

此致

2020年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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