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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獲保釋 保釋金逾千萬元

黎智英獲保釋 保釋金逾千萬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日被控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遭到逮捕,其中「推特追蹤蔡英文」竟成罪證之一。圖為資料照。(大紀元)
2020-12-23 21:26 中港台時間|12-24 22: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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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23日訊】12月23日,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保釋,但保釋條件頗為苛刻,除交納1000萬港元保釋金外,還不得與任何外國官員接觸、不得受訪、不得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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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3歲的黎智英12月3日被逮捕,當時被指控犯有欺詐罪,並不得保釋。12月12日,他被加控違反「國安法」,涉犯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樣不獲保釋,案件均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他其後就兩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12月23日,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該案,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黎智英保釋。

但保釋條件包括:繳納1,000萬港元現金及30萬港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會見外國官員、不得接受電視、電台或網上訪問、不得在紙本或網上發布文章、不得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信息,並須定期向警署報到,除了到警署報到及到法庭應訊外,不得離開住所,須交出旅遊證件。

但控方對法官的保釋裁決表示不滿,聲明將提起上訴。

據港媒「立場新聞」報導,黎智英得悉自己可不須還押後,表現平靜,並向到庭的旁聽人士揮手致意,還說「Merry Christmas」(祝大家聖誕節快樂);黎的女兒聞訊後表現喜悅,數次向親友表示「好開心呀」。

報導用圖表方式列出黎智英的保釋條件,並指:「保釋條件苛刻,形同軟禁。」#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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