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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获保释 保释金逾千万元

黎智英获保释 保释金逾千万元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2日被控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遭到逮捕,其中“推特追踪蔡英文”竟成罪证之一。图为资料照。(大纪元)
2020-12-23 21:26 中港台时间|12-24 22: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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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23日讯】12月23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保释,但保释条件颇为苛刻,除交纳1000万港元保释金外,还不得与任何外国官员接触、不得受访、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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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73岁的黎智英12月3日被逮捕,当时被指控犯有欺诈罪,并不得保释。12月12日,他被加控违反“国安法”,涉犯有“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同样不获保释,案件均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他其后就两案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

12月23日,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处理该案,法官听罢双方陈词后,批准黎智英保释。

但保释条件包括:缴纳1,000万港元现金及30万港元人事担保,期间不得会见外国官员、不得接受电视、电台或网上访问、不得在纸本或网上发布文章、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并须定期向警署报到,除了到警署报到及到法庭应讯外,不得离开住所,须交出旅游证件。

但控方对法官的保释裁决表示不满,声明将提起上诉。

据港媒“立场新闻”报导,黎智英得悉自己可不须还押后,表现平静,并向到庭的旁听人士挥手致意,还说“Merry Christmas”(祝大家圣诞节快乐);黎的女儿闻讯后表现喜悦,数次向亲友表示“好开心呀”。

报导用图表方式列出黎智英的保释条件,并指:“保释条件苛刻,形同软禁。”#

责任编辑:张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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