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糾紛 于東旭狀告瀋陽法院枉法裁判

人氣 204

【大紀元2020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晶採訪報導)因為2013年一筆工程款糾紛引發的司法腐敗案,遼寧省凌源市民于東旭控告瀋陽市中級法院枉法裁判,要求依法撤銷法院認定事實錯誤判決,立案再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占,要求法院能夠實現司法公正。

于東旭告訴大紀元記者,他自2013年開始打官司以來,因(中共)的司法黑暗和腐敗,自己從一個小老闆又淪為一個打工的農民工。家裡有年邁的父母,兩個年幼的孩子,沈重的生活負擔,正義得不到伸張,給他的經濟和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共同承包黨校工程 代簽貨款而受害

于東旭表示,2013年7月28日他在瀋陽承包了何和開(又名何強)在瀋陽市委黨校大學外牆保溫工程,合同約定何負責所有的原材料,于只包工不包料。

于東旭和何和開(又名何強)簽訂的《外牆保溫施工合同》。(受訪人提供)

施工期間需要膠泥,何和開就將膠泥供應商盧國忠的電話給他,讓于東旭幫忙購買並委託代簽,貨款將由何和開支付,于幫忙簽訂購買膠泥的協議,將購買的膠泥全部用於施工工程上。

由於何和開只支付了盧國忠兩萬元的貨款,不再給付餘款,盧國忠遂將何和開和于東旭一起告上法庭。同時,何也拖欠于28萬元的施工款,2015年,于將其告上法庭。一審瀋陽皇姑法院,判何和開支付所有貨款。何不服,又上訴到瀋陽市中級法院並找了人打通了關係。

瀋陽市中級法院威脅哄騙、要求撤訴

在開庭審理前期,擔任主審法官的劉春傑親口告訴于東旭:「這次必須判你輸,然後你再以不當得利的形式去告何和開,你一定會贏。」

就這樣將本案發回重審,皇姑法院將本案改判,判于東旭支付所有貨款。于不服,又上訴到瀋陽市中法,還是由劉春傑擔任主審。在判決沒有出來的時候,劉春傑給于東旭打電話叫其撤訴,並讓他的代理律師勸其撤訴,遭到于拒絕。

期間于東旭打電話給劉春傑,詢問為什麼一次能判的案子,要讓他打兩次官司?劉春傑卻說:「我知道你屈,但是沒有辦法。」後來的結果維持了皇姑法院的判決,即判于東旭支付所有貨款。

在于東旭申訴期間,瀋陽中級法院的法官劉春傑和姚軍多次用威脅、恐嚇、誘騙的辦法,要求其撤訴。哄騙他,「起訴何和開不當得利,這樣比走申訴快」。但是,當于東旭到皇姑法院起訴時,才發現上當了。他並不知道,在他沒有把所有貨款支付給盧國忠的情況下,無法起訴何和開不當得利。當他再回到瀋陽市中法申請立案再審的時候,中級法院拒絕立案。瀋陽市檢察院也以「案子沒有最終結論」為由,不受理。

不斷上訪 揭當事人與法院不法合謀

絕望無助的于東旭只能開始不斷地上訪。然而各相關部門之間互相推託。直至2019年兩會期間,他通過上訪,向瀋陽市皇姑區法院院長周延庭反映了情況,才得以在同年3月25日,立案受理。但很快,瀋陽市中級法院於6月20日,駁回了于的再審申請。至今,于東旭既沒有收到法庭裁定的應由何和開支付的工程款,還被冤判。

于東旭透露,2019年何和開在瀋陽開了兩個公司,卻拖著欠款不還,還構陷他支付不該支付的貨款。他認為何和開可以逍遙法外,跟瀋陽市中級法院的司法黑暗和腐敗一定有關係。

于東旭表示:「我就想尋求一個真理,我就想把這件事情弄明白。」「腐敗分子利用手中的權利,是國恥也是社會的悲哀。需要正義的人士來維護正義。老百姓無奈啊!」#

責任編輯:林詩遠

相關新聞
橫河:從雷文鋒之死看民政腐敗、維穩和器官
千名上海公民聯署 百人上訪控訴法院有案不立
中共司法腐敗致殺人案輕判 檢察長成保護傘
「還我一個家」滬訪民控訴上海司法腐敗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