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8月27日】(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新斯科舍省一家Lobster Pound龍蝦店華裔店主,承認非法出售原住民漁民捕撈的龍蝦。
按照法規,那些漁民未經許可不得出售所捕撈的龍蝦。據CBC報導,涉案的華裔店主鄭盛仁(Sheng Ren Zheng,音譯)及其公司廣達國際(Guang Da International),週三(8月26日)在新斯省迪格比(Digby)省法院被法官蒂姆.蘭德里(Tim Landry)判定罪成。
每年夏天,新斯省漁業一直面臨的棘手問題是,聖瑪麗斯灣原住民漁民在商業季節以外捕撈的龍蝦,被非法銷售,這樣做利潤豐厚,但引起非原住民漁民的極大不滿。
鄭的案子與哈利法克斯(Halifax)之外的Sipekne’katik一帶的漁民在2017年10月捕獲的龍蝦有關。那些漁民依據食品、社交和禮儀許可證捕獲的龍蝦,按照法規,不能出售。
聯邦漁業官把微芯片放入Sipekne’katik漁民在聖瑪麗斯灣捕獲的73隻龍蝦中,並追蹤到了鄭位於貝利維烏斯灣(Belliveaus Cove)的公司。3天后,在哈利法克斯機場,漁業官攔截了即將被運往中國的非法龍蝦,并緝獲了2,268公斤的貨物。之後,鄭及其公司被指控非法出售龍蝦。
法官蘭德里裁定,證據顯示鄭及其公司是在從事商業銷售,而那些龍蝦不能出售。鄭通過電話接受了庭審。此案最高罰款可達10萬元,判刑日期定在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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