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2月29日訊】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暴發至今,各種不穩定因素增加,全世界範圍內對中國的旅行限制也頻繁更新。
澳洲政府最新資訊:
1. 澳大利亞話政府於2020年2月20日宣布,旅行限制將繼續延遲一週,到2020年2月29日位置。
2. 2020年2月22日,政府宣布對仍在中國的11和12年級學生的旅行限制實施有限豁免。
鑒於旅行限制依舊有效,所有目前停留在境內的朋友們依舊面臨無法離境,且簽證即將到期的朋友們依舊需要在簽證過期前完成境內續簽。
現持有旅簽停留在澳洲境內的朋友們會面臨哪些情況,分別適用哪種應對方式、如何申請相關簽證條款豁免以及如何完成澳洲旅簽境內續簽等信息均已在前幾片文章中詳細介紹,相信朋友們已經充分了解並掌握了相關信息。
本期文章將為大家介紹自澳洲政府實行旅行限制措施後,我司首例成功為客戶豁免其8503簽證條款的案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期案例的王先生持有多次往返的澳洲旅遊簽證,其簽證附有8503-No Further Stay條款。在疫情暴發時,王先生剛好身處澳洲境內,而受到旅行禁令的影響,他返回中國的航班被取消了,其簽證也即將到期……
在這種情況下,最穩妥的方式一定是境內續簽旅遊簽證。但是,由於王先生的簽證條款中明確註明「No Further Stay」,然而回國機票也被取消,無法按時離境將意味著王先生的簽證有被取消的風險,焦急萬分的王先生聯繫到了我公司的代理尋求專業的意見與服務。
看到這裡,之前詳細閱讀過我公司之前發布的文章的朋友們可以馬上想到,王先生的情況適用於向移民局申請豁免其8503簽證條款。
有的朋友可能會問,如果條款豁免請求被拒絕了怎麼辦呢?不要急,還記得前篇文章的內容嗎:
若移民局拒絕豁免8503簽證條款,其通常會給出一段期限,要求申請人在該期限內離境,若申請人因國內的嚴峻形勢或受限於travel ban而無法離境,可向法庭提交上訴申請,只要在期限內遞交申請,申請人則可在法庭給出判決結果前一直合法地在境內停留(法庭審理的時長有可能會達到一年以上)。
綜上所述,只要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積極地採取應對措施,便可有效維持您的合法澳洲身份。
回歸本期案例,代理在接受王先生的委託後,當即採取行動,我公司當即與移民局聯繫。代理在遞交至移民局的申請中對王先生歸國的初衷與此次旅行限制的特殊情況做了梳理,強調了阻礙申請人回國原因的不可預見性。
依據澳大利亞判例案件 Agha v Minister of Immigration [2016] FCCA 914規定,王先生完全符合申請豁免的條件:
在此條款規定下,「不可抗拒的情況」多指簽證持有人受到偶發情況影響,並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簽證持有人除了尋求延長在澳停留時間外,沒有或幾乎沒有其它任何選擇。
移民局很快批復了我們的申請,同意豁免王先生現持有簽證中的8503-No Further Stay條款!
如果您和王先生一樣,因為旅行禁令而簽證受到影響,或者您對自己所持簽證的附屬條件有任何疑問,可以儘快聯繫我們,澳吉移民真誠期待能夠為大家提供幫助、解決困難!
Aussie Immigration Services
地址:Suite 1, Level 2, 11-13 Aird Street, Parramatta, NSW, 2150
電話:02 820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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