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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正音提交離婚調解書 公司:理由無可奉告

黃正音提交離婚調解書 公司:理由無可奉告
韓國演員黃正音演出韓劇《他就是那傢伙》劇照。(龍華電視提供)
2020-09-03 18:32 中港台時間|09-03 21: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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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曾薇心編譯報導)今日(3日),韓國演員黃正音所屬經紀公司C-JeS娛樂證實,黃正音為了能夠圓滿的協議離婚,向法院提交了離婚調解申請書。經紀公司也表明,由於離婚理由等詳細事宜屬於個人私生活,因此無法對外透露,希望大家理解。

曾為女團「Sugar」成員的黃正音,2014年離開團體,轉為以演員身分活動。黃正音2016年與職業高爾夫選手出身的企業家李英敦(音譯)結婚,次年兒子出生。

2009年她演出《不可阻擋的High Kick!》的系列續集《穿透屋頂的High Kick!》,並獲得多個新人獎,隨後又接演《祕密》、《Kill Me Heal Me》及《她很漂亮》等作品,今年也主演了韓劇《雙甲路邊攤》與《他就是那傢伙》。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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